关于《公布中方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地价体系,构建城乡统一土地市场,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3〕85号)等文件要求,我县于2023年3月启动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2024年5月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分等定级与地价评估成果已按要求经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验收通过,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实施。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强化土地资产管理,更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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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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