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推广水稻机插秧技术2025-2027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有效促进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加强粮食生产的文件精神以及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水稻机插机抛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全省加快推进水稻机插机抛为契机,不断补齐我县水稻机械化育秧、插秧短板,提升水稻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水稻机插秧作业能力,推动规模化经营,解决散、小农户插秧难题,促进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加强政府对水稻机插秧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和补贴力度,引导和鼓励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采用水稻机插秧技术。
——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经销商、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提高水稻机插秧推广的市场化、专业化水平。
——示范引领,整体推进。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示范、后普及”的思路,建设一批水稻机插秧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县水稻机插秧水平的整体提升。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种植习惯和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水稻机插秧技术模式和机具装备,分类施策,确保推广工作符合实际、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到2027年,全县新增水稻高速插秧机30台以上,水稻机插秧面积6000亩以上,建设水稻机插秧示范基地10个以上,培育水稻机插秧社会化服务组织20个以上,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年增长2个百分点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加大机具推广力度
1. 推广先进适用机具:根据我县水稻种植特点和农艺要求,引进推广先进适用、性能可靠、节能环保的水稻插秧机、育秧设备等农机具,重点推广高速插秧机、智能化插秧机和工厂化育秧设备。鼓励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开展机具展示展销、试用推广等活动,为农民提供更多的选择。
2. 落实购机补贴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加大对水稻插秧机、育秧设备等农机具的补贴力度,做到应补尽补,提高农民购买农机具的积极性。加强补贴政策宣传和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3. 优化作业补贴机制:建立基于购机成本、燃油、人工、折旧、维修、秧苗等要素的机插秧作业补贴机制。农户购买高速插秧机且为自己作业的按80元/亩给予作业补贴,为散小农户服务享受机插秧社会化服务补贴的不得重复补贴。
(二)加强技术指导
1. 开展技能培训:定期组织举办水稻机插秧技术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技术骨干为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手等进行授课,系统讲解水稻机插秧的技术原理、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和实操技能。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次。
2. 举办现场演示:结合农时季节,在水稻育秧、插秧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现场演示活动,让农民和机手直观感受机插秧的优势和效果,增强其应用机插秧技术的信心和积极性。每年举办现场演示活动不少于3场次。
3. 全程跟踪服务:组建水稻机插秧技术指导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及时解决机插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建立技术指导员联系服务制度,每名技术指导员联系服务4户以上示范户,确保技术指导服务全覆盖。
(三)创建示范基地
1. 科学规划布局: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科学规划建设水稻机插秧示范基地。示范基地要选择在交通便利、水源充足、土壤肥沃、种植面积较大的区域,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2. 完善基础设施:加大对示范基地的投入,完善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机作业条件。建设育秧大棚、机库棚、烘干中心等配套设施,提高示范基地的综合作业能力。
3. 开展示范创建:示范基地要积极开展水稻机插秧技术示范创建活动,集成应用先进适用的农机农艺技术,探索形成适合我县的水稻机插秧技术模式和生产管理模式。通过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周边地区提高水稻机插秧水平。每年创建县级水稻机插秧示范基地不少于5个,示范基地总面积不少于1000亩。
(四)推进社会化服务
1. 加大扶持力度:从资金、项目、订单等方面对水稻机插秧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稻机插秧社会化服务,培育壮大服务组织规模。
2. 规范服务管理:加强对水稻机插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和规范,加强服务质量监管,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引导服务组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
3. 拓展服务领域:支持水稻机插秧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育秧、插秧、植保、收割、烘干等全程机械化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延长服务链条,提高服务组织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鼓励服务组织开展跨区域作业服务,提高农机具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三、实施步骤
1、2025年。制定行动方案,开展水稻机插秧工作宣传,在插秧前购置20台高速插秧机,并做好作业前的保养调试工作,完成水稻机插秧2000亩以上,创建示范基地3个以上。
2、2026年。新增高速插秧机5台以上。全县水稻机插秧作业面积4000亩以上,社会化服务面积2000亩,创建示范基地5个。
3、2027年。新增高速插秧机5台以上,全县水稻机插秧作业面积达6000亩以上,社会化服务面积3000亩,创建示范基地5个。开展水稻机插秧工作总结评估,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为下一步工作积累经验。
四、补贴流程
在水稻机插秧推广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补贴资金管理,防止挤占、挪用、截留资金,规范项目操作流程。
(一)申请条件。补贴对象是县域内从事水稻种植的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且购买了高速插秧机的规模经营主体。水稻插秧机须安装北斗作业监测终端,并在省农机监测平台能查到实时数据。
(二)验收申请。每年3月10日前作业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作业申请,8月31日前作业实施主体在作业结束后,按照作业既定面积(以北斗监控数据)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提交《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主体申请表》、北斗终端数据、作业照片、个人身份证或农业经营组织登记证书等。
(三)验收流程。作业实施主体提交申请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经管、农机等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负责进行验收。验收采用“北斗监测+人工核验”双重核查确保真实性,对作业面积存在疑问的找当地农户座谈核实。
(四)资金发放。项目验收须经实施主体(人)与验收小组当场签字,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合作社、农业企业发放到对公账户。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成立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负责全县水稻机插秧推进工作总协调、部署。成立县农机事务中心主任任组长的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县水稻机插秧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水稻机育插秧作业面积落实,协调实施主体与农户签订好作业合同,作业面积的初核上报,监督管理。县农机事务中心负责插秧机的购置补贴,机育插秧作业技术培训和指导。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整合粮食安全生产相关资金,加大对水稻机插秧推广工作的资金投入,用于机插秧作业补贴、技术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机具补贴、社会化服务组织扶持等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形成资金合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机具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严格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水稻机插秧推广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将水稻机插秧推广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时完成。
附件:中方县水稻机插机抛推广工作专班及技术指导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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