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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马丽
    • 电话0745-2811811
    • 机构地址中方县银杏路21号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中方县民政局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方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方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怀办〔2024〕17号)和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民政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将县卫生健康局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县民政局。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将县民政局的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第四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民政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委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提出全县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县内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全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加强老年健康、养老服务、养老保险、养老产业等方面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对民政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的职能职责,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共同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三)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职能转变。县民政局要推动全县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走出一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第七条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中方县行政区划图。

    第八条县民政局根据本规定第五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第九条 县民政局设下列股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人事股、规划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等。承担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和纪检工作,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拟订全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本级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和机关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等。

    (二)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拟定全县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督促社会团体组织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纳、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社会事务社会救助股。推进全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等。指导、督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以及婚姻登记机关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拟订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查办法和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老龄办)。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实施收养法律、法规,承办县内儿童收养工作,负责全县孤儿审批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加强老年健康、养老服务、养老保险、养老产业等方面统筹协调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区划地名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研究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承担全县内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拟订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等。指导、督促社会福利彩票销售点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县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室)领导职数5名(可兼任)。

    第十一条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由县民政局党组决定、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机构编制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马丽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全局工作。

  • 吴轶濒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组织人事、党建、宣传、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未成年保护、关工委、福利彩票发行、流浪乞讨救助、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党风廉政(含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专干彭春春兼中心组学习秘书)、安全生产、招商引资、重点民生实事、真抓实干、发展六仗、卫生健康(含传染病防治)工作。分管人事股、党建办、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救助站、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县社会福利院。

  • 谢辉

    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财务、组织人事、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婚姻登记、乡村振兴、意识形态、党风廉政、青年、妇儿、计划生育工作。分管人事股、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婚姻登记处、行政审批服务股。

  • 李  铁

    正科级干部

    工作分工

    负责武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含反邪教)、信访维稳、国安、禁毒、法治、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纾企帮困、基建项目工作。分管禁毒办、扫黑办。

  • 罗小洪

    工会主席

    工作分工

    负责工会、办公室、保密、高质量发展、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绩效评估、四城同创、鹤中一体化、档案数字化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股、老区办。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法制股、人事股牌子)

    负责人:向荣侠    联系电话:15774249763   地址:中方县生态城银杏路19号民政局204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等。承担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和纪检工作,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

    负责人:蒲璐璐  联系电话:18107455870   地址:中方县生态城银杏路19号民政局302

    拟订全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本级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和机关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等。

    (三)社会组织管理股

    负责人:彭春春   联系电话:13874596715  地址:中方县生态城银杏路19号民政局206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承办全县社会组织的管理规划、发展培育;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督工作,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业和非法社会组织;承担社会组织的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社会救助股

    负责人:李敬    联系电话:18007451521  地址:中方县生态城银杏路19号民政局202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低保、临时性生活救助、特殊人群救助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有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性生活救助、特殊人群救助等资金分配及资金收支的统计和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性生活救助、特殊人群救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审批工作,负责本县城乡低保、临时性生活救助、特殊人群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管理,统计上报有关社会救助情况和数据。

      

    (五)社会事务股

    负责人:金英子    联系电话:13100219040  地址:中方县生态城银杏路19号民政局208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有关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拟定地方性政规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参与拟定全县残疾人相关扶持政策。

        

    (六)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

    负责人:叶建伟  联系电话:15115218884地址:中方县生态城银杏路19号民政局404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实施收养法律、法规,承办县内儿童收养工作,负责全县孤儿审批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加强老年健康、养老服务、养老保险、养老产业等方面统筹协调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七)区划地名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负责人:刘灵军   联系电话:13157222052  地址:中方县生态城银杏路19号民政局306

    研究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承担全县内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等。指导、督促全县社会福利彩票销售点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李峰伟   联系电话:17774559690  地址:中方县便民服务大厅3楼民政窗口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人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它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