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南省食品安全监督1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2021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2021年5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对我县清莉商行进行监督抽检,抽检结果如下:
1. 中方县清莉商行销售的由怀化市酱香和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好香和洪江甜酱”(生产日期:2021-02-02)抽样检验,氨基酸态氮项目不符合GB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对上述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
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25日向中方县清莉商行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6月25日开展了执法稽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在该店大门左侧货架第一格第三层上发现摆放有:2021年5月26日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抽样检验的“好香和洪江甜酱”22瓶,执法人员对上述食品就地查封并立案调查。立案调查情况:中方县清莉商行共购进上述被抽检批次食品120瓶,已销售98瓶,剩余22瓶,其销售价格为6元/瓶,98瓶的销售收入为588元,其货值金额为720元。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为工艺流程问题,已移交给当地的生产企业监管部门处理。
中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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