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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米海叶
    • 电话0745-2811155
    • 机构地址中方县中方镇杜鹃路16号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中方县统计局

        根据《中共中方县委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中方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方发〔2015〕6号)和《中共中方县委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中方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中方委〔2015〕14号),设立中方县统计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市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其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考核乡镇统计员,指导全县统计专业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方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政办发[2016]7号)和《关于中方县机构改革科技以下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中县编〔2019〕17号),中方县统计局下辖中方县人民政府普查中心、中方县社会经济调查队、电子计算站三个二级机构,内设办公室、综合股、一产股、二产股、三产股、调查中心、法制股7个股室,现有干部职工26人,其中班子成员4人,股室长7人,机关支部党员19人。


  • 米海叶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 田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农业、住户调查、调查中心、法制等业务。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 刘沁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办公室、投资、商贸等业务,分管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统战、宣传、保密、综合治理、信访、禁毒、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共青团、妇联、“四城同创”、生态文明建设、政务公开、网络安全、政务新媒体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 杨远球

    总统计师

    工作分工

    分管综合、工业等业务,分管财务、工会、关工委、武装、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内设机构

    县统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文秘、机要保密、公务接待、综治维稳、重要会议(活动)组织、后勤服务、乡村振兴、信访、消防安全和档案资料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办文办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的思想教育、队伍建设、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考核奖惩、财务、退休人员等综合、协调、管理机关行政工作;负责政务公开,计算机的业务、技术工作,积极协助各专业人员搞好统计报表软件程序的安装及报表数据的处理、录入、计算、传输报送工作;做好网络设备的日常保护、管理、计算机房安全工作。

    (二)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业务,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等工作。承担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指导全县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负责统计新闻发布和统计新闻、统计科研成果宣传工作;负责统计年鉴和统计月报编辑的有关工作;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统一管理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承担县委、县政府绩效评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评估、实事等重大考核数据的评估认定和提供工作。

    (三)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股)

      负责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 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案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局系统的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治理的组织推进工作;办理本局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研究、知识培训、统计普法等有关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承担本局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组织办理、发证等具体工作。

    (四)产业统计股

    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负责落实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负责全县一、二、三产业及各项社会发展事业等统计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社会统计资料。组织和协调全县各项统计工作,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负责全县农业、工业、商业、固投、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邮电、能源、建设领域、劳动就业、人口社会科技、服务业、文化产业、统计设计等统计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社会统计资料。

    (五)普查调查股

    负责组织实施周期性的全县各项普查和抽样调查以及等工作,对普查资料及抽样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和整理成册,及时拟订普查和调查公报。承担县域内城市、农村和企业等方面的调查工作;负责全县组织开展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