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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阳华
    • 电话0745-8689008
    • 机构地址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1号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

    中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中方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是中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不再加挂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牌子,将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市政设施运行管理有关职责、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职责划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划入县林业局。

    (二)整合的职责

    1.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作为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2.划入原县公安消防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人民防空、消防、建设工程规划、城乡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村镇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招投标、建筑节能、新型城镇化、监理业、燃气、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地产业、城镇保障性住房、住房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提出实施意见和相关工作配套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县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三)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县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县级以上科技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组织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负责全县建筑新材料、新工艺的准入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指导勘察设计专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并指导全县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四)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定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和房地产协会的管理。

    (五)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

    (六)承担建设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县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县级工程建设办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七)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定建筑行业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省外和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范、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八)负责建筑施工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九)负责县本级城市给水排水、污水(黑臭水体)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负责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负责本县规划区内市政工程建设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一般性改造、扩建、维护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招投标、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负责县本级规划区内燃气管理;负责县本级城乡建设档案管理。

    (十) 承担推进全县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重点镇的建设。

    (十二)负责县城乡建设和房建开发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城建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县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十四)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的执业资格的审核。

    (十五)负责住宅与房地产业行政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住宅与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定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参与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推进政府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住房租金和管理体制改革。

    (十七)拟定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经授准后组织实施。

    (十九)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系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县城人民防空袭斗争。

    (二十一)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确保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二十二)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订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二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二十四)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二十五)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二十六)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建设人防系统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负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

    (二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阳华

    党组书记、局长(人防办主任)

    工作分工

    主持局(人防办)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 杨六选

    中方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

    主持县纪委监察委派驻中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 潘科夫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党建、意识形态、财务、财务审计、资金拨付、项目申报、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垃圾清运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城乡和人防建设管理、建设工程服务、老旧小区改造、四城同创、城乡环境治理、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局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分管计划财务股(审计股)、城乡和人防建设管理股、县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室、县乡村建设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县纪委监察委派驻中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人大、政协、规划、自来水工作。

  • 米雯

    党组成员、副局长(人防办副主任)

    工作分工

    负责办公室、人防指挥通信、通信站、人防演练、培训,组织人事教育、宣传(网信、电子政务)、统战、行政审批服务、城乡建设档案管理、人防战备资产监督管理、人防规费征收稽查、工会、妇女、计生、共青团工作。 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人防宣教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县城乡建设档案馆、人防战备资产监督管理股、人防指挥通信股、县人防通信站、县人民防空规费征收稽查站。

  • 谢洪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建筑和人防工程管理、质量安全监督、招标投标、应急、防洪、环保、旺市融城、招商引资、科技与设计管理、消防管理、建筑设计、信访维稳、扫黑除恶、法制、建设执法、武装、房地产监督管理、住房保障服务、燃气发展、疫情防控工作。 分管建筑和人防工程管理股、县旺市融城联席办协调服务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科技与设计管理股、消防管理股、政策法规股、房地产监管股、县城乡建设监察大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服务中心、县燃气事业服务中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

    中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刘朝根

    联系电话:13487451609

    办公地址: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1号

    负责全县建设行业(人防事业)改革方案的制定并督促实施;组织重大的综合性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稿;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政务公开、督察督办、文电处理、新闻宣传、对外联络和机关考勤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保卫、保密和老干服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工作;指导城乡建设档案管理。

    (二)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人:杨贤春

    联系电话:13348750339

    办公地址: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1号

    负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所有行政许可(包括非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负责对即办件、只需进行书面审查即可做出决定的事项的审批;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置;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局、站、所)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负责县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含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行政规费的审核征收;完成本部门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加挂人防宣教股牌子)。

    负责人:唐慧

    联系电话:13100211903

    办公地址: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1号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及干部职工的考核、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考核和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考核;负责全县建设(人防)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全县人民防空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四)计划财务股(加挂审计股牌子)。

    负责人:韦波

    联系电话:13787569777

    办公地址: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1号

    负责本局及二级机构资金使用计划的报批及拨付;负责本局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实施;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监督和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行业综合统计、信息工作;监督管理系统资金使用工作。

    (五)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赵静

    联系电话:18975089215

    办公地址: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1号

    负责建设(人防)法规的咨询、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设施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单位法制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行政案件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工作。

    (六)城乡和人防建设管理股。

    负责人:潘松云

    联系电话:13973090290

    办公地址: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1号

    研究拟定全县城乡建设、人防建设发展战略、年度计划、改革措施、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自来水供水节水、给排水、污水处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行业管理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业发展目标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全县城市自来水供水节水、给排水、污水处理的建设、管理与维护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及重点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城市自来水供水节水、给排水、污水处理的管理与维护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管理;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本县规划区内市政工程建设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一般性改造、扩建、维护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招投标、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和监督镇、乡和村庄建设的管理和实施;负责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重点市政基础及建筑工程建设工作。指导无障碍建设工作。

    (七)房地产监管股。

    负责人:龚新琪

    联系电话:13100212048

    办公地址: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1号

    拟定全县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制定调控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政策和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监督和管理,审核和呈报资质等级证书;负责管理县本级房地产开发项目。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宅和房地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县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规划制度;拟定房屋中介、物业管理、住宅建设、房屋安全鉴定、房屋面积测量、白蚁防治的规章制度、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商品房预售和销售管理工作,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备案;指导和管理房屋产权产籍工作;指导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咨询、经纪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监督管理;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县房屋权属信息系统。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协同县自然资源局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住宅产业化和住房保障工作。

    (八)科技与设计管理股。

    负责人:谭永忠

    联系电话:13607459461

    办公地址: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1号

    组织县城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城市设计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县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县级以上科技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组织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负责全县建筑新材料、新工艺的准入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负责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指导勘察设计专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并指导全县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九)建筑和人防工程管理股。

    负责人:贺仲民

    联系电话:13574578512

    办公地址: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1号

    负责制定全县建筑、人防工程年度计划和改革方案;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含外来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工作以及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审查、申报、审批工作;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监督县本级建设、人防项目的建筑施工许可证管理、全县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装饰装修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商品砼管理;负责企业执(从)业人员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工作;负责建筑、人防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和监管;负责建筑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行为汇总和上报工作及从业人员技能鉴定工作;指导监督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工作、建设工程招投标、劳动统筹保险、工程造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和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审查、申报监督和管理及安全生产培训;协助乡(镇)搞好建设项目的报批以及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十)消防管理股。

    负责人:曾雪晴

    联系电话:19907451806

    办公地址: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1号

    负责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负责消防救援机构可通过“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及城建档案查询建筑总平面、建筑平面、消防设施系统图等与消防安全检查和灭火救援有关的图纸、资料及消防验收结果等信息。

    (十一)人防指挥通信股。

    负责人:李进军

    联系电话:13874595601

    办公地址: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1号

    负责组织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方案的制订、修订并督促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经济目标进行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制订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及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全县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指导、管理县人民防空指挥和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业务建设;组织实施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战时协助领导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负责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信畅通。

    (十二)人防战备资产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林沅军

    联系电话:13100211915

    办公地址: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1号

    负责人防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一防护标准,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对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监督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负责平战结合情况统计和分析、指导全县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