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县第一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附件1:
中方县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及县第一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工作
成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湘玲
副组长:曾佑发 杨万年
成 员:县教育局袁小云、县公安局张开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唐彬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杨友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米建军、县人社局蒲声南、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贺发海、县纪委监委李丽。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袁小云任办公室主任,曾祥军、易芳、杨再成、杨辉、胡应明、潘红莉为成员。城区学校设四个工作组,胡应明任中兴学校招生工作组组长,杨再成任芙蓉学校招生工作组组长,杨辉任中方小学招生工作组组长、潘红莉任县第一幼儿园工作组组长。
二、基本情况及招生原则
经统计,城区各幼儿园学前班总人数915人,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人数907人。今年招生入学实行“划片就近、计划招生、免试入学、学位申请、分类分层、积分排序、合理调剂、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城区学位实际推进招生分流,强化招生管理,确保起始年级不超额,有效化解大班额,促进教育公平。
三、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中兴学校8个班360人,芙蓉学校7个班320人,中方小学6个班270人,荆坪小学1个班20人,岩头园小学1个班20人,竹站教学点1个班10人,华美学校1个班40人,共25个班1040人。
2、初中一年级:中兴学校12个班600人,芙蓉学校6个班300人,华美学校1个班30人,共19个班930人。
3、县第一幼儿园:小班125人(注:不提供校车服务)。
四、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截至2019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未注册学籍的;县第一幼儿园小班新生,截至2019年8月31日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2、中方县城区户籍且其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城区户籍的儿童。
3、易地扶贫搬迁入住户的子女。
4、县城购房入住户的子女。
5、县城经商、务工人员的子女。
五、招生区域
1、中兴学校:
①小学一年级:县城主城区(县城迎松路以南、荆坪大桥紫荆东路以北)、龙井村。
②初中一年级:县城迎松路以南,原中方镇中学招生范围(即中方镇辖区内的中方村、乌溪村、栗山村、竹站村、溪房村、毛田村、岩头元村、荆坪村、顺福村、荆坪社区居委会、塔山社区居委会、和安社区居委会、怀化高新区)。
2、芙蓉学校:
①小学一年级:县城迎松路以北至鹤城区、怀化经开区区域(含长塘、井山园、铜锣社区、嘉金小区、泰格林等小区)。
②初中一年级:县城迎松路以北至鹤城区、怀化经开区区域(含长塘、井山园、铜锣社区、嘉金小区、泰格林等小区),原城北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直升芙蓉学校。
3、中方小学(含荆坪小学、岩头元小学、竹站教学点):
小学一年级:紫荆路以南(即中方镇辖区内的中方村、乌溪村、栗山村、竹站村、溪房村、毛田村、岩头元村、荆坪村、顺福村、荆坪社区居委会、塔山社区居委会、和安社区居委会、怀化高新区)。
4、县第一幼儿园:
符合中兴学校、芙蓉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内的幼儿。
六、招生办法
1、根据招生对象所在区域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2、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符合入学基本条件但按积分排序在后未被所在区域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积分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县第一幼儿园按各项累积加分从高到低录取,积分相同时按就近原则(以房产为准)录取,积分排序在后未被录取的幼儿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3、在外就读的学生转入城区学校就读,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参照本方案执行。
七、招生纪律
(一)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进行招生。
(二)严格落实招生计划,学校招生工作需按照招生方案且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招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或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杜绝学校与幼儿园签订协议招生等现象。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四)严格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工作,对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为入学提供虚假证明的,本地户籍的取消拟申请的学校学位,非本地户籍的不再安排中方县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
(五)严禁学校提前招收学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以选拔学生或作为分班的依据;严禁以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六)严禁录取结果公布后学生在学校之间“二次流动”,坚决杜绝择校生。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注册学籍。
(七)在招生过程中,如发现或收到群众举报违犯招生纪律的,将由纪检部门进行查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中方县教育局 0745-2811330
中方县纪委监委 0745-2811030
0745-2812253
附件2:
中方县城区2019年小学一年级、
初中一年级、县第一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
(请家长仔细阅读至全文结束)
一、学位申请基本条件
1、小学一年级新生2019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未注册学籍的;县第一幼儿园小班新生2019年8月31日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2、中方县城区户籍且其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县城户籍的儿童。
3、易地扶贫搬迁入住户的子女。
4、县城购房入住户的子女。
5、县城经商、务工人员的子女。
二、报名材料准备
根据《怀化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办法》及我县城区幼儿园办学情况,中方县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县第一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采取“积分入学”的方法,即按积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新生(家长)按学位申请基本条件,根据区域划分,凭学位申报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到所在区域学校(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学校(幼儿园)根据新生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核查、记分、排序后报县公安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社局、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对相应项进行审核,最后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分以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房产信息、企业养老保险或营业执照为基础分。迁户时长、居住证时长、房产时长、经商时长、缴纳企业养老保险时长等为加分项目。因此家长提供的材料越齐备,积分就会越高。
(一)中方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及县第一幼儿园小班新生申报学位材料
材 料 |
要 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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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户 口 本 |
提供全家户口本,包括:小孩及监护人双方。 |
中方县城学校招生区域户籍须在本方案出台之前迁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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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家 庭 住 址 证 明 |
有 房 户 |
①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证件已抵押的提供居住房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号、房屋坐落及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同时提供该房产近三个月的水、电费交纳凭证。 |
提供材料①或②即可。购房,但未交房入住的,以无房户填报。 |
②未办理房产证的,但申请学位前已交房并实际入住,出具相关部门的文书以证明其实实际入住(合同抵押的提供合同号及房屋坐落),同时提供该房产近三个月的水、电费交纳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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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房 户 |
出具父母双方在中方县城的无房承诺书,并按户籍中的家庭住址申请所在区域学校。提供下列材料之一者,可按证明材料中的家庭住址申请所在区域学校: ①学生父母出具与政府部门签订的《中方县公租房租赁合同》。 ②提供学生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未分户,在一个户籍本上)及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 |
||
3. 务 工或 经商 证明 |
务 工 |
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中方县城区内务工,有人社部门备案盖章的《劳动合同》或及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
缴纳企业养老保险需一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前) |
经 商 |
个体经商户需提供中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负责人)且实际经营。 |
办理时间要求一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前) |
(二)义务教育阶段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
1、中方县扶贫建档立卡易地搬迁户子女提供全家户口簿、居住房产合同、易地安置协议及旧房拆除证明(中方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开具的证明)。
2、中方县域内驻军现役军人子女提供全家户口簿、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证明材料、其父(母)军官证和军人保障卡。
3、中方县城区重点工程拆迁户。
(三)县第一幼儿园优先录取条件
1、幼儿父母工作单位为县直机关单位且房产处在中兴学校、芙蓉学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区域范围内。
2、中方县域内驻军军人子女提供全家户口簿、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证明材料、其父(母)军官证和军人保障卡。
3、幼儿父母一方在农村学校(不含县一中、职中、中方镇中心小学、中兴学校、芙蓉学校)从事教育工作且房产处在中兴学校、芙蓉学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区域范围内。
三、学位申请及报名时间安排
1、家长持相应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在8月15-17日间在指定地点进行学位申请登记、材料初验。学校、县第一幼儿园学位申请登记、材料初验地点和联系人如下:
中兴学校 地点:中兴学校;联系人:蒲老师(15974017866)、
付老师(13467458475)、杨老师(13272275318)。
芙蓉学校 地点:原城北中学;联系人:杨老师(15115186577)、
梁老师(18674597598)、杨老师(15274507866)。
中方小学 地点:中方小学;联系人:黄老师(18174566583)、
蒲老师(15007457289)。
县第一幼儿园 地点:中兴学校;联系人:潘老师(13874505881)、
龙老师(15974045426)、吴老师(13142181901)。
2、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8月19-23日。
3、学校根据材料审核结果进行打分排序,公布预录名单:8月28日。
4、教育部门审定预录名单:8月29日。
5、学校公示录取名单及剩余学位:8月30日。
6、家长根据学校公示名单按时报名:9月1-2日。
四、新生报到(9月1-2日)
秋季开学时,新生须按录取学校公布的日期按时到校报到注册。报到时,小学一年级原则上需向学校提交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县第一幼儿园小班新生需准备户口本原件、近一个月内幼儿体检资料(县妇幼保健院体检)、预防接种本、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及近一个月内的幼儿一寸照6张。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少年儿童,取消该生学位。凡发现小学一年级录取名单中学生已取得全国学籍的,录取学校直接清退,该生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五、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
1、与入学挂钩的房屋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和公寓房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适龄少儿父母在中方县城拥有多套房产则其名下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房产不得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二手房(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了房产变更)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小学)或3年(初中)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学区学位指标。
3、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一个业主子女享受学区学位指标后,另一个业主子女须满6年(小学)或3年(初中)年后才能再次享受该套房的学区学位指标。未满6年或3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六、政府职能部门审核的内容和程序
相关学校(县第一幼儿园)8月19日前向政府职能部门提交各种信息表。政府职能部门对学生(幼儿)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于8月23日将审核的信息表签字盖章后反馈给学校(县第一幼儿园)。
各部门审核的具体要求如下:
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 核实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户的真实性;核实搬迁入住的时间;核实旧房拆除证明的真实性。
县公安局 核实户籍登记材料的真实性。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实营业执照副本的真实性;核实经营场地辖区的真实性。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核实房产登记信息真实性;核实登记人无房材料的真实性。
县人社局 核实登记人劳务合同的真实性;核实登记人社保缴纳信息。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核实登记人签订的《中方县公租房租赁合同》有效性与真实性。
县纪委监委 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透明”,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七、重要提示
1、初验材料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到学校递交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以留存;对未按时递交报名材料的,将视作申请人主动放弃学位安排。
2、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
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
②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
③擅自选择学校跨学区申请。
④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的。
⑤办有营业执照但无实际店面经商者,视为材料做假。
3、因县城范围内的征地、学校撤并等历史原因政府做出的就学承诺,在提供相关依据的前提下由县教育局基教股根据情况统筹调剂学位。
附件3:
2019年中方县城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
积分标准
项 目 |
基础分 |
加分及加分标准 |
|
户籍 信息 |
学校招生区域内户籍 |
50 |
适龄儿童自登记或迁入户籍之日起,每满一个月加1分。 |
房产 信息 |
监护人有合法房产,产权占比51%以上,且交房入住 |
50 |
购房入住之三个月起,每一个月加1分。(入住以缴纳水电费单据为据) |
务工 信息 |
缴纳企业养老保险 (缴纳时长) |
30 |
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满一年记基础分,每超过一月加1分。 |
经商 信息 |
营业执照 (经营时长) |
30 |
营业执照(实际经营)发证日期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满一年记基本分,每超过一月加1分。 |
注:1.中方县城户籍有户籍基础分;非中方县城户籍没有户籍基础分。
2. “学区”指学校招生区域。
3. 符合申请条件的方可积分。
4. 所有加分项目所加分值不超过该项目基础分。
附件4:
2019年中方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积分审核表
学生姓名 监护人姓名 电话 身份证 拟申报学校 总积分 年 月 日
项 目 |
基础分 |
加分标准及加分 |
单项 总分 |
学校审核人签字 |
部门审核人签字 |
备 注 |
||
加分标准 |
加分 |
|||||||
户籍 信息 |
学校招生区域内户籍 |
50 |
适龄儿童自登记或迁入户籍之日起,每满一个月加1分。 |
|||||
房产 信息 |
监护人有合法房产,产权占比51%以上,且交房入住 |
50 |
购房入住之三个月起,每一个月加1分(入住以缴纳水电费单据为据)。 |
|||||
务工 信息 |
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缴纳时长) |
30 |
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满一年记基础分,每超过一月加1分。 |
|||||
经商 信息 |
营业执照(经营时长) |
30 |
营业执照(实际经营)发证日期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满一年记基本分,每超过一月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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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 优惠 政策 |
建档立卡贫困户、驻军子女 |
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
注:1、“户籍信息”一栏中每生在“基础分”对应加分项加分;2、学校对“项目”每一项信息初审,审核人在复印件上标注“原件已核”字样并签名,然后送交相关部门对相应的项目及加分信息进行审核。
附件5:
2019年中方县第一幼儿园新生入学积分审核表
幼儿基本信息:姓名 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 总积分 年 月 日
项 目 |
基础分 |
加分标准及加分 |
单项 总分 |
学校审核人签字 |
部门审核人签字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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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标准 |
加分 |
|||||||
户籍 信息 |
学校招生区域内户籍 |
50 |
适龄儿童自登记或迁入户籍之日起,每满一个月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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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信息 |
监护人有合法房产,产权占比51%以上,且交房入住 |
50 |
购房入住之三个月起,每一个月加1分(入住以缴纳水电费单据为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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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 信息 |
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缴纳时长) |
30 |
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满一年记基础分,每超过一月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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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 信息 |
营业执照(经营时长) |
30 |
营业执照(实际经营)发证日期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满一年记基本分,每超过一月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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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优先录取条件 |
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子女、驻军子女、在农村学校从事教育工作人员子女 |
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
注:1、“户籍信息”一栏中每生在“基础分”对应加分项加分;2、学校对“项目”每一项信息初审,审核人在复印件上标注“原件已核”字样并签名,然后送交相关部门对相应的项目及加分信息进行审核。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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