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民政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实施“五新四城”“四城两区”战略,深度融入“鹤中一体化”战略,聚焦打好打赢“发展六仗”,按照“学中力行、稳中求进、严中求实”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民政“三基”职责,以“五化”推进“四个先行区”建设,奋力建设忠诚民政、有为民政、安全民政、规范民政,着力推进现代化新中方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打造忠诚民政
(一)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创新理论。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实质和核心要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省、市、县全会精神,学出忠诚度、学出方向感、学出大情怀、学出执行力。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深学新思想,领悟新要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落实支部集体学、理论学习研讨、领导干部宣讲报告等制度。围绕民政创新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大走访大学习大调研活动,摸清实情,掌握底数,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
(二)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从严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党性教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化“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抓好统战和群团工作,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创建水平。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意识和能力。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修订完善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坚持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同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落实好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评议、绩效考核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分析研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动态趋势、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效防范处置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隐患。
二、提升责任意识,树立有为民政
(四)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1.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共享,做好防返贫监测人口与社会救助对象的有效衔接,做到符合条件相互纳入。落实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发挥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作用,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在做好困难对象基本生活救助的同时,及时将专项救助需求推送至相关部门落实其他专项救助帮扶,推进政策制度衔接,形成救助帮扶合力。加强2023年全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老区发展方向)申报项目有效落实,管好用好支持革命老区各类帮扶资金。
2.加大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力度。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不低于650元/月,农村低保不低于5000元/年。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优化救助事项办理流程,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核算评估办法,赋能全面推进精准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加强与发改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3.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每年度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至少进行1次全面评估,全面落实四方协议签订,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个性化照料,落实“物质+服务”救助服务。进一步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和供养意愿需求摸底排查,努力推动有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及时入住机构集中供养。
4.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制度。强化“急难型”临时救助,对因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规范临时救助程序,优化申请审核流程,用好用足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增强救助时效性。加强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衔接,做好因灾困难人员临时救助工作。加大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5.巩固提升社会救助改革成果。推动完善基本生活制度和专项救助政策制度,持续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三化”创新建设,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以规范化管理为总揽,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严格审核审批程序,规范社会救助“六个一”工作台账及县乡两级档案,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以温情化服务为抓手,稳妥有序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拓宽社会救助服务供给覆盖面,提高救助服务办理效率;以信息化手段为目标,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救助服务。
6.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全面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线上发放工作要求,实现救助申请、受理、核对、审核确认、资金发放全流程线上办理。积极推行微信小程序受理社会救助,稳步提升业务受理数量,以省级核对平台为枢纽,以市级核对系统为支撑,以“互联网+监督”平台数据比对为抓手,强化部门信息数据共享,不断拓展经济状况核对应用范围,推动健全大救助信息化平台。
7.全面落实社会救助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救助领域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持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重点发力,坚决防止“兜不住底”“漏保”等情况发生,切实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五)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1.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和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年内完成152户适老化改造任务。加强定期调度,开展现场督导,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生产关,完成全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及适老化改造和县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全力打造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2.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实施养老服务中心(点)示范创建,新建1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示范中心、3个村(居)养老服务示范点。推动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加大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完善独居、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通过社工志愿者,依托社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开展“叫醒服务”“五心服务”等探访关爱服务。
3.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三、四星机构进行评定,对二星机构进行复核。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养老院院长培训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家庭养老服务,协调人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4.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建设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整合推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资源优化范围。强化养老服务真抓实干激励考核,建立“周调度、月总结”工作调度机制。
(六)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加强儿童福利工作。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散居孤儿提高至1100元/月,集中养育提高至1500元/月。
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定《中方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及专项督查,定期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个案督导。引导各乡镇积极参与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加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力度,提升基层未保机构服务能力。利用怀化市儿童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实现儿童关爱服务事项“指尖办”。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基地建设,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活动。开展“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试点,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对全县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一对一上门探访,开展心理疏导、物质帮扶等关爱服务,及时、高效地解决儿童的实际困难。
(七)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中重要论述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若干措施》,配合组织部门、综治部门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
2.规范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协调联合相关部门出台贯彻落实任务分解清单。开展城乡社区治理主题创建活动,选取县城区域1-2个城乡社区探索启动“智慧社区”创新试点,深化中方镇龙井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成果,持续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3.指导基层民主自治。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强化村级权力规范公开运行,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备案制度、村(居)规民约备案和履行机制,推动村(居)民议事协商、村(居)务公开等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指导督促村(居)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配合组织部做好“清廉乡村(社区)”建设。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巩固拓展基层“一门式”公共服务。配合做好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
4.创新人才队伍培训工作。持续做好全县“领头雁”人才培训工作,重点培训基层治理“五社联动”“议事协商”“智慧社区”等内容,以“走出去”方式拓展基层带头人眼界格局,创新人才培训方式。
5.培育基层示范。持续做好全国、全省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等推荐申报工作,树基层典型示范,做好“优秀村规民约”“和谐社区”推介工作。指导中方镇龙井村做好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经验提升工作,讲好中方故事。扎实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工作,摸索典型经验。
(八)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强化示范引领。成立社会组织联合会,动员社会组织聚力“五新四城”“四城两区”“鹤中一体化”战略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四个小屋”建设。建立完善社会组织负责人政治审核和日常监督机制,从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持续开展党组织组建攻坚行动,落实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推进制度,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继续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指导规范成立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
2.优化发展环境。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流程,做好重点领域社会组织依法登记。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推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财政税收支持等政策。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建立社会组织服务公众号,打造宣传服务平台。
3.加强综合监管。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厘清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抽查力度,健全年检及公示通报制度,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违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和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严格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
4.规范内部治理。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规范指导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强化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推动完善社会组织议事规则、选举程序、监督机制。理顺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秘书处、监事会关系。规范社会组织人事、财务、活动等内部制度。
(九)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1.优化区划设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审慎稳妥有序推进鹤中一体化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健全完善区划调整部门联审机制,加强区划调整方案和配套措施研究论证。抓好组织实施和配套措施的落实,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
2.加强地名管理。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完善地名管理协调机制。落实地名信息更新工作,推进乡村地名信息收集及入库。加强地名信息化管理,推进信息畅通、资源共享的机制。推动地名保护名录体系建设,完成国、省地名图录典志中方部分的编纂年度任务。
3.建设平安边界。启动第五轮界线联检,配合完成鹤城/芷江、溆浦/洪江、中方/溆浦三条县级界线联检任务。落实鹤中一体化区划调整后的界线勘定工作。深化边界文化和平安边界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完善全程治理机制,强化边界法治宣传,排查化解纠纷隐患,促进边界地区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十)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1.扎实推进殡葬改革。细化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政策措施,完善火化、土葬、用地等相关政策制度。联合文明办、林业、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年底前完成“三沿六区”硬化大墓、豪华墓整治。联合卫健部门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联合公安、城管部门开展违规搭棚治丧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治理乱埋乱葬。发展绿色惠民殡葬,加快托底性殡葬设施建设,积极配合市殡仪馆建设,建成后加挂中方县殡仪馆牌子,科学谋划公益性骨灰安放(安葬)设施,早日补齐短板,在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开展土葬改革试点。
2.加强婚姻家庭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加强婚姻家庭建设有关政策文件,深入推进婚俗改革。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结婚登记颁证技能比赛,推动建立特约颁证员制度,普遍开展婚姻机构家庭教育。认真组织参加“三湘拂面来”怀化主题宣传,引导群众婚事新办。落实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要求,完成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实现婚姻登记证件电子化应用。探索在有条件的旅游景区、红色教育基地等场所建设一批特色婚登服务点。
3.加大爱残助残力度。规范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项不低于80元/月/人。强化精准管理、主动服务。贯彻落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政策,积极开展“精康融合”三年行动计划,指导芙蓉社区精神障碍康复点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基本服务清单,规范开展康复服务工作。开展社会保障助残、托养供养助残、康复辅具助残、精康融合助残、慈善爱心助残等“五大爱残助残专项行动”。认真实施康复辅具配置等公益项目,开展康复辅具租赁试点,最大限度服务好有辅具需求的困难老年人和残疾群众。
4.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救助站作风建设和救助管理专项执法检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全面落实救助管理工作政策,实现救助对象托养在民办机构、滞留超过3个月对象未落户安置、落户安置对象未享有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等动态清零。全面规范站内照料、站外托养、医疗救治等环节,加大街面巡查、寻亲救助、护送返乡、落户安置等主动救助力度,严防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行为。用好送返人员信息库和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加强返乡安置工作。
(十一)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1.引导发展慈善事业。开展“99公益日·一老一小”慈善项目。推动完成县慈善会换届。加大慈善工作宣传力度,提升慈善募集能力。
2.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发挥优秀社会工作机构、优秀社会工作者、督导人才行业激励作用,分类分级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持续开展星级乡镇社工站评选、督导工作,开展基层社工站项目示范县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社工专业服务特色亮点,推动基层社工站项目提质升级。完善社会工作管理平台,加强“三区计划”“牵手计划”“五社联动家园助力站项目”等重点项目的过程管理与绩效评估。指导乡镇基层社工站开展“五社联动”服务模式创新,结合社区互助式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社会工作试点项目,探索“五社联动”本土服务经验。
3.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联合县文明办、教育局、团县委等部门,加强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规范工作。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打造“民政+志愿服务”品牌服务项目。
4.推进福彩高质量发展。全力配合做好“现代福彩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全票种”新营销,推进“常态化”户外卖场,强化“增机布点”拓宽销售渠道,探索销售辅助终端布点,搭建福彩网络“新媒体”宣传矩阵,开发新的年轻购彩群体,突出快乐8游戏营销、宣传、培训和推广,实现福彩销售稳中有进,全年销售福利彩票2190万元,同比增长6%,新增销售网点2个以上,建成福潮店3个,设置公益驿站3个,完成1场区域联销,建设区域官方新媒体个数2个,区域内年销量200万元以上的站点达到3个,持续开展第四季“福彩公益进万家活动”,继续提升福彩品牌形象。
三、牢守底线思维,建设安全民政
(十二)守好安全管理底线。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培训宣传,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启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配合做好怀化市养老机构安全和质量管理联网监管系统(安联网)建设,实现市、县互通的安全监管“一张网”。适应“乙类乙管”新形势,以养老服务机构为重点,精准对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动态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尽最大努力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确保民政养老服务机构不发生大面积感染和高重症死亡率。
(十三)守好涉老非法集资底线。持续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涉嫌非法集资养老机构专项整治,重点关注民营养老企业苗头性、倾向性非法集资隐患,确保存量风险清零、增量风险为零。持续开展“黑机构”专项整治,针对不同情形予以取缔关停、引导合法登记等处理。会同县市场监管、住建、卫健、地方金融、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
(十四)守好资金监管安全底线。规范民政项目资金监管,强化财务管理,开展民政领域专项资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启动养老服务资金项目专项整治。配合做好审计及问题整改工作,巩固和深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加强规划监测和民政统计工作,认真开展规划年度监测和中期评估,强化监测点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及适老化改造和县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加强102项重大工程民政领域任务实施,确保规划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落实落地。优化统计制度方法,完善统计审核、业务核对衔接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十五)守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底线。扎实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纳入对乡镇及各股室、局二级机构的考核评价内容,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确保巡察问题整改“清零见底”。
(十六)守好党风廉政建设底线。突出抓好依法行政、重点改革、项目建设与监管、作风纠治及责任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加强局监督委员会建设,增强监督执纪力量。用好“四种形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廉政约谈、作风督查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以案促改,坚决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自觉性。
(十七)守好舆情风险防控底线。制定《突发敏感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实施方案》,完善舆情管控应急预案,加大舆情引导及正面宣传报道,提升突发敏感事件舆情处置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深化政务公开,发挥民政网站和新媒体作用,健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内容保障管理办法,创新开展政策解读,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
四、强化效能导向,奋力建设规范民政
(十八)始终保持清廉状态。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巩固提升“三整顿两提升”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推动民政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开展。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社区)和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开展“做清廉干部、创清廉民政”活动,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廉政警示教育、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廉洁文化作品征集、廉政家访、家属廉政座谈会等活动,着力解决抓而不“紧”、抓而不“细”、抓而不“深”、抓而不“常”、抓而不“准”、抓而不“真”的问题。
(十九)始终保持高效状态。对工作实行项目化、清单化、闭环化管理,继续落实“周例会、月调度、季讲评”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落实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
(二十)始终保持团结状态。坚持凭实干实绩选拔贬黜干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好干部标准,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鲜明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团结的干部队伍。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办法、谈心谈话制度,定期走访慰问干部家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和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民政人才发展机制,推动民政人才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始终保持专业状态。对标对表“发展六仗”任务,强化工作调度,落实“周调度、旬通报、月总结、季讲评”制度,定期通报进度和亮点工作。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实施民政“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履行普法责任制,用活用好《民政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汇编》一书,积极推进分层分类专业人才培育计划,开展民政行业学法考法、“宪法进社区”活动,编制以案释法案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民政执法案卷评查,妥善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推进民政智慧服务水平,推进全省“智慧民政”后续建设项目在中方推广应用。对标对表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要求,深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上下联动,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健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坚决守住数据安全底线。推进民政政务服务。积极推进“特殊困难群体、婚育、身后”主题“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落实落地。积极做好信访维稳、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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