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中财绩〔2023〕161号)精神,我们对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总体自我评价是: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具体自评情况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与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负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指导乡镇劳动保障站建设;指导全县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落实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全县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和福利分配综合管理。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监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编制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人事统计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中方(回中方)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全县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县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综合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局属事业单位、二级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改办)、人事股、劳动关系股(农民工工作股)、工资福利股(表彰奖励股、工资改革办)、社会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基金监督股(县基金监督联席办、监察室)、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股、党建办。
局属事业单位: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退休人员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中心。
局下属二级单位: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三)人员情况
全局编制共118人,实际在职人员116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00%。
(四)部门年度整体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主要用于在职和离休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各类政策规定奖的兑现;保障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和业务支出等。
1、2022年度预算基本支出1328.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8.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97万元。
2、2022年度决算基本支出1544.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7.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9万元、资本性支出3.90万元。
3、“三公经费”严格按照县纪委、财政年初下达的控制数使用,并按照公务车管理、公务接待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从严管理、从严控制、规范报账。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批复10.4万元,决算支出4.52万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1.09万元,下降1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批复的控制指标8.5万元,决算支出3.13万元,较2021年下降0.65万元,下降17%。公务接待批复的控制指标1.9万元,决算支出1.39万元,较2021年决算增加0.43万元,下降24%。
4、政府采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10642.3万元,其中:机关社会保障基金16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级财政补助资金705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群体代缴养老金7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250万元,再就业专项资金1627万元,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0万元,养老保险系统维护资金4.3万元。
决算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决算155.61万元,其中:就业专项工作经费64.39万元,其他专项业务经费44.73万元,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群体养老金31.36万元,就业帮扶车间资金7.2万元,脱贫人口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7.93万元。
管理情况: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到位,无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
(五)部门年度整体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坚持就业优先,就业创业形势总体稳定。
加强与园区企业对接,共组织32场线上线下招聘会,提供3900余个岗位。组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捕渔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参加专场招聘会,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61人,完成160人任务的100.62%。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5456元,增长5.4%。技能培训1118人次,完成1116人次的100%。新开发就业岗位3500个,完成3000个任务的116.6%。新增城镇就业1401人,完成1350人任务的103.7%。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16人,完成2100人任务的100.7%。216名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享受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共计7.93万元。小微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社保补贴6人4.59万元。
(二)完善社保体系,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推进。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服务水平,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参保172330人,基金征收1727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250人,缴费人数7475人,基金征收715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7103人,缴费人数6843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6316.65万元,职业年金征缴3456.37万元。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91家,参保缴费8585人,累计征缴失业保险金508万元。工伤参保参保单位530家19200人,基金征缴831万元,发放各类工伤保险待遇1246万元。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发放。全县共完成社保卡数据采集5768人,制卡3645人。
(三)健全工作机制,基金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扎实开展问题整改。核查上级下发我县社保领域的973个疑点数据,问题数据6条,涉及违规资金30852.57元已全部追回;2021年遗留要情3起(重大要情1起,普通要情2起),均已上报终结报告;全面完成整改市人大常委会 “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涉及社保基金违规行为3项。健全完善基金监管工作机制。以两办名义下发《中方县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任务清单》(中方办发电〔2022〕7号),完善《中方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共45条,下发《中方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职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工作。2022年召开三次全体工作人员参与的警示教育大会,观看《红线不容逾越》、《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在黄溪廉政基地开展廉政主题党日活动1次。
(四)着力深化改革,人事人才工作有力推进。
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完成全县事业单位招聘15人,未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事件。扎实推进职改。申报高级职称187人,中级职称105人,其中基教高85人,基卫高11人,基教中13人;完成继续教育合格证高级100人、中级130人。
(五)强化劳动执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实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两金三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全力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共处理平台投诉案件71起,结案率100%。接待并处理农民工日常各类投诉案件57起,劳动监察立查处10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8起,帮助追回农民工工资960余万元。依法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09件,结案92件,案件涉及金额400余万元。
二、部门整体评价工作开展
我局成立了由局班子成员、各独立核算单位负责人及局机关各股室长组成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特别是对产出及效率指标进行细化、量化。
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按照中财绩〔2023〕161号文件的要求下发通知,布置工作。自评工作小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通过基础数据、原始资料、会计报表、业务报表审核自查,对组织机构、人员编制、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绩效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保证了绩效自评工作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我局于组织专人对局本级及局属二级单位的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检查,审阅了单位的凭证,查阅了报表、账簿,对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进行了核实;年初预算编制及年中预算调整情况、预算收入整体执行情况、预算支出整体执行情况、下发调查问卷,对部门整体支出社会效益进行评价。
认真总结分析自评和现场评价情况,形成了评价结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2022年预决算收入相差10270.59万元,主要是今年再就业专项资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及缴费补贴、机关社会保障基金支出不纳入决算。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99%,其他收入占总收入的1%。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91%,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9%。
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675.74万元、其他收入24.27万元。总支出170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4.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449.41万元、公用经费94.99万元。项目支出155.61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备。
2、政府采购预决算、部门整体支出基础数据表统计口径不明确。
3、全年预算支出不均衡,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年底支付。
1、固定资产管理较为粗放。未严格定期盘点及清理,人员变动导致资产移交的环节管理责任不明确。
原因是单位现有的制度还有待修改,部分要求未细化。
1、存在部分预算指标串用的情况,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未严格按照指标请款。
2、存在部分预算指标支出进度过慢的情况。
五、整改措施或建议
1、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以利于对工作的有效指导、过程的有效控制、结果的精确评价。
2、加快预算执行力度,强化预算约束。年初将预算尽量做细做实,年度中严格执行。
1、进一步规范报销审批。严格把控款项支付及费用报销,确保程序到位、附件齐全。
2、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并加强培训,定期开展盘点工作。
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年初下达的基本支出预算及时用款,足额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要加快执行,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合法、合规、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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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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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15分)
投入(15分) |
目标设定 (5分) |
职责明确(1分) |
部门的职责设定是否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和年度承担的重点工作,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
符合(1分); 不符合(0分)。 |
1 |
活动合规性(1分) |
部门的活动是否在职责范围之内并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1.部门活动的设定在部门所确定的职责范围之内; 2.部门活动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发展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与发展规划。 |
全部符合(1分); 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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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合理性(1分) |
部门所设立的活动是否明确合理、活动的关键性指标设置是否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评价要点: 1.活动目标的设定是可量化的,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 2.在活动目标设定时,将关键指标明细分解为具体的达成目标与工作任务。 |
全部符合(1分); 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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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覆盖率(1分) |
部门年度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与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落实财政部门绩效目标申报要求的资金覆盖情况。 覆盖率=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总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 |
达到目标值得1分,未达到目标值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覆盖率/目标值×1,超过目标值不加分。 |
1 |
||
目标管理创新(1分) |
部门编报整体绩效目标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的数量超过规定的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创新工作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创新=部门绩效目标编报数量-按财政部门要求的绩效目标填报数量 |
每超过1项得0.1分,满分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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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配置(10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3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由编制部门和人劳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除外。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 |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每超出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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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目标值≤0;达到目标值得4分,未达到目标值的采用比率扣分法:扣分值=“三公经费”变动率×4×10,变动率达10%以上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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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3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具体由被评价部门提出后经对口部门预算管理处审核确定。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目标值≥7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70%×100%×3,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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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55分)
过程(55分)
过程(55分)
过程(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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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27分) |
预算完成率(3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
目标值≥100%; 达到目标值的得3分; 100%>结果≥90%,得3分; 90%>结果≥80%,得1分; 结果<80%得0分。 |
3 |
预算调整率(3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目标值为1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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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进度率(6分) |
部门年度支付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程度。 半年支付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全年支付进度=部门全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全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
半年进度:结果≥50%,得2分;50%>结果≥40%,得1分;结果<40%,得0分。 全年进度:结果≥100%,得4分;100%>结果≥95%,得3分;95%>结果≥90%,得2分;90%>结果≥85%,得2分;结果<85%,得0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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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率(3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
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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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变动率(3分)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采用比率扣分法:扣分值=结转结余变动率×2×10,变动率达10%以上的扣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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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控制率(3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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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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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率(3分) |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与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100%。 政府采购项目中非预算内安排的项目除外。 |
目标值为10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政府采购执行率×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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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 (18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全部符合(2分); 符合其中两项(1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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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9分)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情况;6.不存在挤占情况; 7.不存在挪用情况;8.不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
全部符合(9分); 符合其中七项(8分); 符合其中六项(5分); 符合其中五项(3分); 符合其中四项及以下(0分)。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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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评价要点: 1.公开预决算信息; 2.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3.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全部符合(3分); 符合其中两项(2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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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完善性 (4分)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评价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 1.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3.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
符合全部四项(4分); 符合其中三项(2分); 符合其中两项(1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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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8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2.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全部符合(2分); 符合其中两项(1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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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完全性 (3分)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资产保存完整; 2.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账实相符; 3.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符合全部三项(3分); 符合其中两项(2分); 符合其中一项(1分); 符合零项(0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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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3分)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目标值为8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固定资产利用率/80%×100%×3,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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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监控管理(2分) |
监控率(2分) |
部门(单位)纳入绩效监控的项目数量占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在项目运行中实施绩效管理的水平和程度。 监控率=实施绩效监控项目数/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100% |
目标值为90%;以2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监控率×2,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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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15分)
产出(15分) |
职责履行(15分) |
项目实际完成率(4分)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的项目数与计划完成的项目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项目数/计划完成项目数)×100%。 |
目标值为100%; 达到目标值得4分; 100%>结果≥95%,得3分; 95%>结果≥90%,得2分; 90%>结果≥85%,得1分; 结果<85%得0分。 |
4 |
项目质量达标率(4分) |
部门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占已完成项目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质量达标率=(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已完成项目个数)×100%。 项目质量达标是指项目决算验收合格。 |
目标值100%;以4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项目质量达标率×4,≤95%的扣4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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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办结率(4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目标值100%;以4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工作办结率×4,≤90%的扣4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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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3分) |
部门自评项目在所有项目中所占的份额,反映和评价部门对项目自评的重视程度。 占比率=(自评项目资金量/项目支出资金量)×100%。 部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范围:本年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 |
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占比率/目标值×3,超过目标值不加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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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15)
效果(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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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发现问题 (2分) |
违规率(2分) |
部门存在违规问题的资金数量占部门预算支出资金总额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情况。 违规率=存在违规问题的资金额/部门预算支出资金总额×100% |
目标值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 |
2 |
工作成效(5) |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评价(5) |
财政部门对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评价结果,用以反映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取得的成效。 1.财政部门对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评价,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和评价结果应用等情况,按百分制。 2.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综合计算,得出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 |
综合得分=(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10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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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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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 (2分) |
应用率(2分) |
部门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的项目数占绩效评价项目数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绩效评价结果的利用水平和程度。 应用率=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的项目数量/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100%。 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包括向财政部门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向被评价单位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内部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方面,其中,落实整改措施包括调整预算结构、改革预算管理、整改发现问题、健全制度措施和实施绩效问责。 |
目标值为100%;以2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应用率×2,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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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应用创新(1分) |
结果应用创新(1分) |
部门将绩效结果主动对外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同级政府、人大等部门报告,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在结果应用方面的创新情况。 评价要点: 1.部门是否按要求对社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2.部门是否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同级政府、人大等部门报告。 |
全部符合(1分); 符合其中两项(0.5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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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5分) |
社会公众满意度(5分) |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反映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 优秀(5分);良好(3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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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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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评价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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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90分≤得分≤100分; R良好 80分≤得分≤89分; □中 60分≤得分≤79分; □较差 0≤得分≤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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