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的起草说明

中方县人民政府 www.zhongfang.gov.cn 发布时间: 2025-01-09 17:55 【字体:


一、制定的必要性

第一,响应新时期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还将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更好地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农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强调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是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依法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新时期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理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过程中,农村集体与农民个人的利益关系,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内涵、分配原则、分配对象以及使用管理,是新时期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基础。

第二,落实中央深化入市试点的工作要求。2023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中方县被纳入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该文件要求各试点地区围绕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实现形式,重点在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八个方面深化试点工作重点是探索合理统筹土地增值收益的有效机制,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要求完善农民集体土地收益分配机制,鼓励试点地区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明确分配原则,规范分配程序,监督收益使用,规避资金风险,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起草过程

(一)立项审查情况: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县政府办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计划纳入规范性文件计划目录

(二)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的编制工作从2024年1月开始,2024年3月19日形成了初稿,2024年5月8日组织召开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政策汇报讨论会议,县直相关部门、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股室参与会议,就《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管理规定(试行)》政策编制情况进行汇报和说明,与会相关部门人员提出意见建议,收到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反馈意见,并根据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6月18日在县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集到群众意见反馈。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对《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三)合法性审查的情况:收集完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按程序送县司法局审查,经县司法局审查通过后,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共十条,涵盖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的分配、利用和管理全流程,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明确了制定的目标与依据;第二条明确了适用范围;第三条明确了入市收益的分配原则;第四条明确了入市收益的定义;第五条明确了收益分配对象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并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界定方法;第六条明确了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的职责;第七条明确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的计算方法;第八条明确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的分配方式,并规定分配方案应当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纳入入市方案报送至乡镇人民政府审议,经同意后方可实行;第九条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入市收益管理方式;第十条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入市收益的使用范围;第十一条明确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的监督与指导方式;第十二条明确了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明确了有效期。

《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经过数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由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行文。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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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政府办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