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试行)》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第一、稳妥推进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必然要求。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总体要求,开展试点工作应当以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形成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配置机制和监管规则、有力保护市场交易主体权利为主线,坚持守住底线红线、审慎稳妥推进,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体系,完善规则明晰、程序规范、监管到位的入市流程。在此背景下,制定《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试行)》等专项政策文件,有利于从入市规则、路径和机制等方面为全面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提供更为完善的制度、政策和措施保障,也是响应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必然选择。
第二、推动完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必然选择。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相较于国有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虽然进入了新一轮试点阶段,但交易实践仍然面临市场发展阶段、主体培育以及制度保障等问题,市场信心和接受度不高,需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做好市场筑基工作。《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试行)》的制定出台,可为解决入市土地如何交易的操作问题提供规范性指引,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进一步推动完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第三、响应健全完善入市管理制度的现实需求。目前中方县处于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培育期,需要加快建立健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制度。入市交易规则是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制定《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试行)》,有利于规范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行为,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制度,维护农民集体以及市场主体等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平、公正和稳定。
二、起草过程
(一)立项审查情况: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试行)》,县政府办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计划纳入规范性文件计划目录。
(二)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试行)》的编制工作从2024年1月开始,2024年3月19日形成了初稿,并于5月8日召开了入市政策专项座谈会,征求了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征求意见共收到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中方镇人民政府等7个单位的书面答复意见,并根据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6月18日在县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集到群众意见反馈。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对《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试行)》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三)合法性审查的情况:收集完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按程序送县司法局审查,经县司法局审查通过后,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文件重点内容的说明
《交易规则》共四十条,分为总则,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出租)流程,协议出让(出租)流程,入市后交易流程,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六章,其重点内容如下:
一是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入市规则》出台的目的及主要依据、适用范围,界定了入市交易方式类型、交易主体、交易原则等基本要素以及相关概念定义,明确了交易前准备的相关要求,并明确了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的工作职责。
二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出租)流程部分。根据交易活动的一般流程,设置了“公告发布-资格审查-组织交易-签订合同-结果公布-不动产登记”的交易流程,进一步明确了投标、竞买保证金缴纳以及具体交易程序、款项结算等具体操作要求。
三是协议出让(出租)流程部分。主要对于协议出让(出租)的交易协商、用地意向确认、方案编制、方案公示、结果公布以及不动产登记等主要交易流程制定了具体的规范性指引。
四是入市后交易流程部分。主要明确了入市后交易的具体形式,并进一步明确了交易申请、交易委托、交易公告发布与调整、组织交易、签订合同、税费缴纳与不动产转移登记等具体流程的规范性指引。
五是法律责任部分。主要明确了交易公告、交易过程以及相关主体(中标人、竞得人等相关市场主体、职能部门与交易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归属,并明确了交易纠纷处理的具相关要求。
六是附则部分。主要明确入市交易中止、终止交易的具体情形以及有效期。
《中方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试行)》经过数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行文。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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