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中方县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的制定说明
一、制定依据
一是落实省政府部署。1月28日下午,省政府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要求,以新气势推进“八大行动”,把实施产业培塑、创新提升、激发需求、改革攻坚、主体强身、区域共进、安全守底、民生可感“八大行动”作为今年政府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对标省市要求。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和怀化市政府办公室分别印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发〔2024〕5号),为做好我县“八大行动”工作,有必要对标对表制定我县的总体方案,推动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二、起草过程
(一)立项审查情况:我县“八大行动”总体方案是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下,由各牵头单位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工作专班酝酿起草的。《总体方案》由总专班牵头起草,产业培塑、改革攻坚、区域共进《实施方案》由县发改局牵头起草,创新提升、激发需求《实施方案》由县商科工信局牵头起草,主体强身《实施方案》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安全守底《实施方案》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民生可感《实施方案》由县人社局牵头起草。
(二)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2024年1月29日,张家铣书记、胡杰县长第一时间对“八大行动”作出指示要求;2月2日,县政府召开会议,对省政府《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2月2日,县总专班下发通知,要求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商科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等“八大行动”牵头单位尽快形成“1+8”工作方案。2月6日,全县“1+8”工作方案基本完成。2月19日,县总专班召集“1+8”工作专班牵头单位负责人,对《总体方案》和8个《实施方案》再次进行集中审阅。2月22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对“1+8”工作方案进行了审议,形成了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稿。2月23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方县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等“1+8”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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