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政府办关于《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水是生命之泉,是人类社会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控制要素。近期,县政府对县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调查时发现,饮用水源所在区域的企业生产、群众的农业生产、生活和外来人员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旅游等行为给饮用水源环境质量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的饮用水安全状况不容乐观。饮用水安全问题是社会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通过加强水源地环境整治,消除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保障饮用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放心水,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特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5.《湖南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7、《中方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起草过程
我办与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中方县水利局、中方县住建局、中方县商科工信局、中方县城管局、中方镇政府对该公告进行了讨论,并进行了修改,随后到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达成了一致意见。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制定《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通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通告》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中方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各方面就如何完善《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通告》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
《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通告》经过近一个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特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特此说明,请予审定。
中方县政府办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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