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中方县乡镇农(自)用船舶暂行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出台该《中方县乡镇农(自)用船舶暂行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目前我县有大量的农(自)用船舶在使用,为解决群众基本交通需求和运输物资方面,特别是东半县(铜湾等乡镇)经济不发达地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农用船舶未达到载运客船的标准,在内河使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规范我县农(自)用船舶的使用,落实政府部门的责任主体,切实加强我县农(自)用船舶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急需制定一部全面规范内河农(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起草过程
(一)县司法局审查情况,纳入规范性文件计划目录情况,起草前向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申报情况;
(二)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组织或者参加调查研究的情况;
(三)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或者听证会的情况;
(四)听取有关部门、乡镇政府、组织和公民意见以及意见采纳情况;未予采纳的,说明理由和进行解释的情况。
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制定《中方县乡镇农(自)用船舶暂行管理办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中方县乡镇农(自)用船舶暂行管理办法》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加强我县农(自)用船舶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各方面就如何完善《中方县乡镇农(自)用船舶暂行管理办法》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内容和具体说明。目前我县有大量的农(自)用船舶在使用,但由于农用船舶未达到载运客船的标准,在内河使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急需制定一部全面规范内河农(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中方县乡镇农(自)用船舶暂行管理办法》草案经过近1个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草案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特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特此说明,请予审定。
中方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9日
音频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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