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8年中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7年)》(湘政办发〔2016〕33号)要求,制定了《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
二、制定的必要性
在我县传统农业里,秸秆就地焚烧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秸秆焚烧以后的草木灰是很好的钾肥,还可以的杀死病虫害。但是秸秆焚烧的坏处更大:一是容易引发火灾。特别是在山林附近,一旦引发山火,后果将不堪设想。二是污染环境。作物秸秆燃烧产生的烟气不仅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而且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三是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四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焚烧秸秆使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五是浪费资源。作物秸秆有诸多用途,可以作饲料、肥料、食用菌培养料和工业原料;田间焚烧是对秸秆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制定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的相关制度非常必要。
三、主要内容
内容详见《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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