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交通运输局处罚公告
为落实“一超四究”规定,中方县交通运输局针对市顽瘴痼疾整治办公室交办通知中涉及2019年超载超限三次以上的湘N0L158等28台车辆(具体车辆及营运证情况附后)的行为,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拟吊销该28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相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不提供陈述、申辩意见,又不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权利,本机关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方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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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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