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现将《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将全文公示如下,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自2026年8月20日起至2026年9月20止,公示期内可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向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反映。
联系人:肖宏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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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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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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