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中方县以工代赈中央专项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遴选公告
中方县发展和改革局的2026年度中方县以工代赈中央专项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遴选,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监理单位,承担中方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监理业务。
一、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2026年度中方县以工代赈中央专项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遴选。
2、项目规模:2026年度中方县以工代赈中央专项项目总投标约11000.00万元,监理服务费用估算约148.75万元,具体费用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3、遴选人:中方县发展和改革局
4、服务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次监理服务涵盖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具体包括: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监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等目标控制,审核工程计量与支付,协调参建各方关系,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参与竣工验收,审核竣工结算资料,以及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监理单位需重点监督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确保中央资金专款专用、劳务报酬及时足额发放到参与务工的脱贫人口及其他低收入群体等。
5、遴选家数:遴选3家(暂定)监理单位,承担2026年度中方县以工代赈中央专项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服务工作。
6、服务期限: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保修期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7、遴选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
(4)项目监理部其他人员不得低于按湘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并提供承诺书。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能在项目实施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遴选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间、方式
1、申请人资格要求,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请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贰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遴选文件时未提供以下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3)申请人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4)符合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后的查询打印件或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遴选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遴选。
其他说明:
①本公告要求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不接受影印印章,内容均要求清晰易辨完整,装订成册,一式两份;②申请人应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不接受存在虚假或伪造或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文件,一经发现,取消竞标资格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2、报名获取遴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9日17:00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O节假日休息),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怀化市鹤城区世纪花园主楼C座2419室。
(3)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遴选的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3、遴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遴选地点:
申请人须在2026年5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遴选文件递交至湖南尽开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怀化市鹤城区世纪花园主楼C座2419会议室,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
遴选地点为:湖南尽开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怀化市鹤城区世纪花园主楼C座2419会议室
四、其他
1、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报名结束后,如遴选人发现应选人有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其参加此次遴选的资格。
2、答疑时间及遴选时间见遴选文件。
3、不论是否中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遴选人也不承担由此次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遴选公告在中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hongfang.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遴选人:中方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中方县生态城政府楼5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607459943
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尽开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世纪花园主楼C座2419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152730988
附件:
申请人资格声明(格式)
致__________(遴选人):
按照__________(项目名称)遴选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__________,全称为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__________,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遴选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人在参加遴选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遴选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参与本项目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参与本项目其他单位如下:__________
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参与本项目其他单位如下:________
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参与本项目其他单位如下:___
八、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
在相关遴选监督网站被列入遴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符合本次遴选活动规定的资格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 “良好的商业信誉” 是指申请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第九条情形。
申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签字或印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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