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登记一次行告知书
事项名称:地役权登记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5号主席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
收费标准: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地役权变更登记和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林地的地役权登记免收登记费)
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窗口地点:中方生态城杜鹃路20号县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业务咨询及联系电话:0745-2812889
监督及投诉电话:0745-12345
一、地役权首次登记
申请条件:1、因用水、排水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情形;
2、因铺设电线、电缆、水管、输油管线、暖气和燃气管现等管线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情形;
3、因架设铁塔、基站、广告牌等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情形;
4、因采光、通风、保持视野等限制他人不动产利用的情形。
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地役权合同(原件)。
二、地役权转移登记
申请条件:地役权已经等积极的证明适用于继承、受遗赠产生的地役权转移。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地役权发生转移的证明(原件)。
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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