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先生反映要求某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问题
2024年11月18日,我县收到贺先生反映“怀化市某公司从2008 年 7 月到 2019 年 3 月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诉求后,我县立即交办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办理。
经县人社局核查,贺先生是怀化市某公司子公司铸造车间员工。我县社保中心派专人于2024年12月4日前往该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方)进行调查,送达了《关于补缴贺先生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查询问书》。公司方于2024年12月16日向我县社保中心送达了情况说明,表示在接到《调查询问书》之后一直在与贺先生进行协商。经我县多次协调贺先生与公司方,最终双方于2025年1月9签订了协议:公司方同意给予贺先生一次性社保等补偿金6万元整,并于协议签订后30日内支付给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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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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