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通 知

中方县人民政府 www.zhongfang.gov.cn 发布时间: 2023-01-17 12:16 【字体:


各乡镇、村(居)委会:

为切实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水平,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各村、居委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安全、矫正出效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社区矫正专门班子,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村、居委会的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二、工作要求:1、积极协助、参与社区矫正机构对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开展的社会评估调查工作,并集体评议调查评估结果,出具调查评估意见。确保社会调查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2、参与由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入矫宣告,以便第一时间掌握本村、居委会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3、协助、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小组成员的职责,利用“协矫通”APP,实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矫正措施、思想状况、现实表现等提出建议和意见。4、不定期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家访,开展与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的“谈心”,随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5、对失去联系的社区矫正对象,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公安机关进行查找。6、对家庭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扶帮困。7、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其他工作。

三、责任要求:各乡镇要将各村、居委会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纳入村、居委会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并且作为平安建设年度考核结果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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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司法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