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医疗保障局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管力度,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案件,相关案例将陆续曝光,现将查处的12起医保违法违规案件予以向社会曝光:
案例1:中方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基本案情:2024年12月,湖南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当事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涉及医保基金支出的医疗费用及服务行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支付等6类48个违规问题,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570138.51元。处理结果:中方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第十三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中方县医疗保障局对中方县人民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退回损失医保基金570138.51元;2、约谈法定代表人;3、处罚人民币708815.28元;4、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5、对医疗违规问题相关线索移送中方县卫健局。
案例2:中方县铜湾镇丁家卫生院套取医保基金案
基本案情:2024年9月,中方县委第八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建医保基金检查组对当事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发生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涉及医保基金支出的医疗费用及服务行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超限定支付范围、超量开药、虚构医药费用等5类共7个违规问题,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4989.63 元。处理结果:中方县铜湾镇丁家卫生院违规套取医保基金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十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和第四十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中方县医疗保障局对中方县铜湾镇丁家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退回损失医保基金154989.63元;2、约谈法定代表人;3、处罚人民币429245.56元;4、责令当事人暂停12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5、对医疗违规问题相关线索移送中方县卫健局。
案例3:中方县中方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基本案情:2024年9月,中方县委第八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建医保基金检查组对当事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发生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涉及医保基金支出的医疗费用及服务行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支付、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管理不规范等五类共28个违规问题,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7432元。处理结果:中方县中方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三)项、(六)项和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第十三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中方县医疗保障局对中方县中方镇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退回损失医保基金157432元;2、约谈法定代表人;3、处罚人民币200872.10元;4、对医疗违规问题相关线索移送中方县卫健局;5、对违规乱收费问题线索移送中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例4:中方县蒿吉坪瑶族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基本案情:2024年9月,中方县委第八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建医保基金检查组对当事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发生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涉及医保基金支出的医疗费用及服务行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过度检查等3类共5个违规问题,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5985元。处理结果:中方县蒿吉坪瑶族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中方县医疗保障局对中方县蒿吉坪瑶族乡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退回损失医保基金5985.00元;2、约谈法定代表人;3、处罚人民币4155.00元;4、对医疗违规问题相关线索移送中方县卫健局。
案例5: 中方县铁坡镇活水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基本案情:2024年9月,中方县委第八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建医保基金检查组对当事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发生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涉及医保基金支出的医疗费用及服务行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自设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过度检查等五类共8个违规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为5613元。处理结果:中方县铁坡镇活水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相关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三)项、(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第十三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中方县医疗保障局对中方县铁坡镇活水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退回损失医保基金5613.00元;2、约谈法定代表人;3、处罚人民币3313.00元;4、对医疗违规问题相关线索移送中方县卫健局。
案例6: 中方县袁家镇蒋家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基本案情:2024年9月,中方县委第八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建医保基金检查组对当事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20日期间发生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涉及医保基金支出的医疗费用及服务行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1类共7个违规问题,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6312.00元。 处理结果:中方县袁家镇蒋家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相关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中方县医疗保障局对中方县袁家镇蒋家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退回损失医保基金16312.00元;2、约谈法定代表人;3、处罚人民币19574.40元;4、对医疗违规问题相关线索移送中方县卫健局。
案例7: 中方县泸阳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基本案情:2024年9月,怀化市医疗保障局组建交叉检查小组对当事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0日期间发生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涉及医保基金支出的医疗费用及服务行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过度医疗、串换项目收费等5类共27个违规问题,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419056.44元。处理结果:中方县泸阳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第十三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中方县医疗保障局对中方县泸阳镇中心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退回损失医保基金419056.44元;2、约谈法定代表人;3、处罚人民币572618.86元;4、对医疗违规问题相关线索移送中方县卫健局;5、对违规乱收费问题线索移送中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例8: 中方县中方镇炉亭坳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基本案情:2024年9月,中方县委第八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建医保基金检查组对当事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发生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涉及医保基金支出的医疗费用及服务行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支付等4类共8个违规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7315元。处理结果:中方县中方镇炉亭坳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第十三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中方县医疗保障局对中方县中方镇炉亭坳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退回损失医保基金7315元;2、约谈法定代表人;3、处罚人民币6135元;4、对医疗违规问题相关线索移送中方县卫健局。
案例9: 中方县接龙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基本案情:2024年10月,中方县委第八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建医保基金检查组对当事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发生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涉及医保基金支出的医疗费用及服务行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限定支付范围、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和过度医疗等5类共26个违规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为128490.53元。处理结果:中方县接龙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中方县医疗保障局对中方县接龙镇中心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退回损失医保基金128490.53元;2、约谈法定代表人;3、处罚人民币91759.88元;4、对医疗违规问题相关线索移送中方县卫健局。
案例10: 中方县新路河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基本案情:2024年10月,中方县委第八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建医保基金检查组对当事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发生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涉及医保基金支出的医疗费用及服务行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你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过度医疗、超限定支付范围等6类共32个违规问题,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203011元。处理结果: 中方县新路河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中方县医疗保障局对中方县新路河镇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退回损失医保基金203011.00元;2、约谈法定代表人;3、处罚人民币234362.70元;4、对医疗违规问题相关线索移送中方县卫健局;5、对违规乱收费问题线索移送中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例11:  中方县桐木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基本案情:2024年6月,中方县医保局组建基金监管检查小组对当事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发生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涉及医保基金支出的医疗费用及服务行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超限定支付范围支付、过度检查和过度诊疗等六类共16个违规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54030元。处理结果:中方县桐木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第十三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中方县医疗保障局对中方县桐木镇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退回损失医保基金54030.00元;2、约谈法定代表人;3、处罚人民币69478.50元;4、对医疗违规问题相关线索移送中方县卫健局;5、对违规乱收费问题线索移送中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例12: 中方纯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基本案情:2024年9月,怀化市医疗保障局组建交叉检查小组对当事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0日期间发生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涉及医保基金支出的医疗费用及服务行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等3类共14个违规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3713.00元。处理结果:中方纯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第十三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中方县医疗保障局对中方纯中医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退回损失医保基金33713.00元;2、约谈法定代表人;3、处罚人民币359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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