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党建人事股)、拥军优抚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规划财务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和军休管理股等6个职能股室;下设1个正股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人员编制情况
本单位共有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5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人员20人)。年末实有人数与上年持平。
(三)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起草全县有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承担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全县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负责监督检査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増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24年度,我局以服务保障退役军人为核心,旨在全面提升退役军人的生活质量、社会融入与职业发展水平,增强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荣誉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优抚安置资金发放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及时、准确地向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确保资金发放准确率达到100%。对于退役安置人员,保障安置岗位匹配度达到90%以上,在退役士官报到后的6个月内完成安置工作。
拥军优属目标: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大学生奖励金、高原条件兵奖励金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要节日期间,走访慰问驻军部队、退役军人及军属,开展座谈会不少于2次,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增强军民鱼水情,提高军人军属和社会各界对双拥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权益维护目标: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做到退役军人信访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信访案件处理满意度达到90%;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退役军人的法律意识。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本部门秉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全方位加强预算执行、使用和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建立健全了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调度,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预算安排得到有效落实。资金使用方面,始终坚持专款专用、合理配置的原则,严格依据预算用途和规定标准支出,杜绝违规挪用、滥用资金的现象发生。同时,注重资金使用的效益评估,通过建立绩效跟踪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方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财务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细化财务审批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此外,积极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透明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2024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支出33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51万元,项目支出3037.09万元。2024年实际总支出286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68万元,项目支出2534.6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基本支出320.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6.57万元,公用支出53.94万元。
2024年实际基本支出331.6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85.2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6.45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项目支出3037.09万元,实际支出2534.68万元。内容涉密,不公开。
(三)“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2024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2025年3月,县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中方县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中财绩﹝2025﹞38号),提出各部门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本部门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财务室牵头,各业务股室为成员开展自评。通过查阅财务会计资料、查阅项目实施与管理及相关档案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必要的工作程序进行分析评价,到3月31日,完成自评工作。
本部门2024年度各项工作基本按预定目标完成,从预算设定、预算执行、预算管理、预算绩效等方面综合分析评价,单位节能降耗、三公经费控制、资金使用合规性等都完成得比较好,总体自评得分为95.5分,为“优秀”。
(二)评价指标分析
1. 抚恤优待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优待资金,采取“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领款对象的银行卡上,各乡镇服务站工作人员能动态跟踪,及时异动新增及减少人员,及时反应群众的需要。全年累计发放2454人次,金额达到1917.35万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的发放在根本上解决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问题,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
2.拥军优属工作:上门给16名立功授奖官兵送喜报,及时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大学生奖励金、高原条件兵奖励金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共计339.58万元。利用春节、“八一”等节日,走访慰问驻地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及困难退役军人5421人次200余万元,安排3名烈属到省光荣院医疗疗养,同时发动企业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拥军优属活动,让他们深深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的关怀关爱,切实增强获得感和尊崇感。
3.安置就业创业工作:移交安置做到无缝对接。按程序在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16名退役军士的安置工作,较上年度增加23%,达到选岗率、安置率、满意度均为100%的目标;重培训,着力提升就业能力。坚持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作为提升就业质量的重要抓手,引导26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积极主动参与,实现职业技能培训满意率、上岗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大大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高质量就业能力,不断扩宽就业渠道;强联动,优先推荐帮扶就业。积极联系企业提供优质岗位,开展退役军人“就业行动专场招聘会”解决退役军人就业20余人,努力营造“愿意用、抢着用”退役军人的社会新风尚。
4. 权益维护工作:认真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来访248人次,办理信访事项50件次,办结率达到95%,无赴省进京信访事件,全县退役军人信访形势总体平稳有序。今年以来,完成困难退役军人建档立卡22人,发放困难援助资金11万余元。同时,积极抓好生活困难临时性援助,先后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人,为在县城务工的困难退役军人申请廉租房4人,申请医疗救助7人,切实解决困难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
项目预算执行有偏差,但总体偏差不大。主要原因是在预算待安置期间费用支出和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等发放到人的项目中,人数估计不准,导致预算支出比实际支出大。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无法估计退役人数,为防止预算不足,只能按往年的上限人数进行预算。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