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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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张金文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5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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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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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湖南省中方县花桥镇双龙溪村八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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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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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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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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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性质 |
拟评残疾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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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情况 |
张金文,于1977年1月入伍,1980年1月退伍,服役部队为89330部队。怀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职业性矽肺贰期,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鉴定为四级伤残,湖南省职业病防治所鉴定为三级伤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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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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