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信访事项的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于群众诉求,应当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做到“三到位一处理”,具体如下:
一、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
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当依法受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对于合理合法的诉求,必须依法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二、诉求无理的教育疏导到位
对于无理诉求或思想困惑,应当积极进行教育疏导,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心理疏导和引导,做好答疑解惑工作,特别是对于过激行为,要注重方式方法,避免简单粗暴或无视信访人感受,最终达到消除误解和平缓情绪的目的。
三、家庭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对于确实因家庭生活困难或因无政策法律支持,具有一定合理性的诉求,导致无法解决等群众,通过给予一定的帮扶和救助进行解决,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生活补助、协助解决就业问题、联系社会救助机构等方式。帮扶救助工作应当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确保真正解决信访人的实际困难。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真正做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
四、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对于信访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如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他人权益等,应及时报警,通过公安机关及时依法处理。同时,要加强对信访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打击力度,依法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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