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县城管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股)
负责人:龙军陆
联系电话:8689028
主要职责: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综合、调研和宣传工作;负责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方案提案办理工作;承办综合性会议会务,重要接待和重要活动安排;负责车辆、后勤管理;负责党群、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机关内部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人员录用、培训、调配、考核等工作;负责对退休人员和协管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局的财务及内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行业和财务收支年度综合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对行政处罚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产拍卖工作的管理;负责罚缴分离制度的实施:负责车辆等专用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考核;负责对执法队伍的队容队貌、执法车辆标志、行风建设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受理和查处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督促落实上级机关、领导批办件和相关部门转办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负责对案件查处结果的反馈工作。
(二)法制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人:王 巍
联系电话:8689051
主要职责:
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调研、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定行政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执法文书的拟订和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大执法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考核;负责对执法大队查处案件的立案、审理、处罚、结案及归档工作实行集中管理;负责对执法大队已受理案件的核查、未办理案件的督办、强制执行案件前期材料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信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对口衔接、文书送接、执法协调;负责开展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对暂扣实物进行登记、整理、保管;负责承办涉及本局的其他法律性事务。
负责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负责对即办件、只需进行书面审查即可做出决定的事项的审批;负责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置;承办本局组织或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牵头协调需送其它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局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负责实施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及新技术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应用;负责智慧城管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运用智慧城管平台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并进行量化考核与绩效评价;负责受理回复智慧城管系统各类城市管理问题投诉,对智慧城市平台重点工作重点问题进行指挥协调和跟踪督办;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大数据挖掘、分析和应用,为城市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负责通过智慧城管系统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证据进行收集保存,通过信息采集核查等方式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确认,通过现场制止、远程广播喊话和电话短信等方式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责令整改。
(三)环境卫生管理股(户外广告管理股)
负责人:周兴友
联系电话:8689034
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靓化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宣传、协调、监察、管理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环卫工作,提高城市靓化管理水平;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负责管理、维护县城环卫的硬件设施;负责开征县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及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发布费用的征收。
(四)市政设施管理股(污水处理股)
负责人:杨三平
联系电话:13787593763
主要职责:
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和管理中规程、规范、标准实施情况的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和反馈;负责城区管辖范围内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负责编制县城建成区市政设施年度维修、养护计划;负责审核、发放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许可证、排水许可证、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许可证;负责县城建成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养护等业务报表的统计、年度市政设施增加量统计、年度市政设施维护统计和技术档案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城市道路、桥梁地理信息系统,建立路灯(给排水)中心控制系统;负责检查指导污水排放管网工程防护、成品保护和交付工作,参与工程的竣工交验及交验后的回访服务;负责制定并实施纠正、防护措施;负责加强县城生态污水模块监督管理,确保污水处理模块正常达标运行: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污水管网、泵房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县城规越区内污水处理费的征收。
(五)园林绿化管理股
负责人:丁 哲
联系电话:8689055
主要职责: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监督和验收工作;负责县城区域内园林绿化苗木及设施的建设、养护、改造等管理工作;负责改变绿地规划,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核和绿化异地建设费、绿化损害补偿费的征收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