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填报单位(盖章):中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波(15074560085)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 1 | 对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行政检查。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 建筑垃圾消纳场。 | 1.运营管理监督检查;2.管理情况监督检查;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2月1日-12月31日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 | 渣土扬尘执法中队 | 否 |
| 2 | 对建筑垃圾清运的行政检查。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 个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 1.审批情况监督检查;2.运营管理监督检查; 3.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2月1日-12月31日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 | 渣土扬尘执法中队 | 否 |
| 3 | 对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行政检查。 | 《城市绿化条例》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管理部门或单位。 | 1.审批情况监督检查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2月1日-12月31日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 | 园林绿化管理股 | 否 |
| 4 | 对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的行政检。 | 《城市绿化条例》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 | 1.审批情况监督检查;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2月1日-12月31日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 | 园林绿化管理股 | 否 |
| 5 | 对临街面市容市貌的。 | 国务院令101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城区临街面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 占道出店经营。 | 2月1日-12月31日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 | 市容环境卫生执法中队 | 否 |
| 6 | 餐饮油烟检查辖区餐饮单位油烟。 |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餐饮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食堂(餐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应当符合有关标准。 | 辖区餐饮单位。 | 油烟净化设施:是否安装、是否正常开启使用。 | 2月1日-12月31日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 | 市容环境卫生执法中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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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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