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和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中方县包子王包点店生产销售的荞麦馒头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该3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1、收到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交办函及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我局对中方县富鑫生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查,当事人共生产的上述规格批次的武陵甘露包装饮用水共513桶,均已销售完毕,其销售价格为6.5元/桶,货值金额为6.5元/桶×513桶=3334.5元,其违法所得为3334.5元。当事人无主观故意,并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整改确保食品安全,整改后产品检验合格。
2、收到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交办函及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我局对中方县包子王包点店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查,当事人店里生产经营的荞麦馒头添加使用胡甜蜜素是2020年6月29日从怀化河西政通路万全海燕食品原料商行购进的,购买了一包。购进价格为19元/包,货值金额为19元,当事人从2020年8月开始在荞麦馒头里使用甜蜜素的,销售价格为1元/个,截至案发之日,甜蜜素已经使用完毕,荞麦馒头衣销售完毕。当事人无主观故意,并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整改确保食品安全,整改后产品检验合格。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上述两家企业进行立案,并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中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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