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方县接龙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5年) | |||||||||
| 公开主体:接龙镇人民政府 | |||||||||
| 序号 | 事项类别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链接地址 |
| 1 | 机构信息 | 领导信息 | 主要领导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简介、工作寸照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公室 党建办公室 |
http://www.zhongfang.gov.cn/zhongfang/c105341/jgzn2020.shtml |
| 机构信息 |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法定职能,以及机关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公室 党建办公室 |
http://www.zhongfang.gov.cn/zhongfang/c105341/jgzn2020.shtml | ||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的名称及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公室 党建办公室 |
http://www.zhongfang.gov.cn/zhongfang/c105341/jgzn2020.shtml | ||
| 2 | 人事信息 | 领导干部任用和人员聘用 | 人员招聘信息公示,结果公告、任免公示、人员调整信息等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第二条: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新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都须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第十二条:招聘公告统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也可以同时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显著位置发布。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党建办公室 | http://www.zhongfang.gov.cn/zhongfang/c105342/bmxz_list.shtml |
| 3 | 规划计划 | 工作总结和计划 | 年度性工作规划计划和成果总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公室 |
http://www.zhongfang.gov.cn/zhongfang/c105346/bmxz_list.shtml |
| 4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根据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进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决算、支出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和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对部门预决算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区分处理,将不涉密内容公开。公开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上一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2021〕29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全文。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全文。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2021〕29号):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批复的单位预决算,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全文。 |
政府网站 | 财政预决算信息:批准(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财政所 | http://www.zhongfang.gov.cn/zhongfang/c105347/bmxz_list.shtml |
| 5 | 重大民生信息 | 重大民生信息 | 对重大民生信息进行公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
政府网站 乡镇/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便民服务中心)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便民服务中心 | http://www.zhongfang.gov.cn/zhongfang/c136548/bmxz_list.shtml |
| 6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公室 | http://www.zhongfang.gov.cn/zhongfang/c105348/bmxz_list.shtml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向社会公布本政府机关(指以政府以及政府办公厅(室)的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年度报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在集中公布的基础上,各行政机关可自行通过网站或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机关年度报告。 | 政府网站 | 每年1月31日前发布。 | 党政办公室 | http://www.zhongfang.gov.cn/zhongfang/c105349/bmxz_list.s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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