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卫生院: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有效降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风险,结合工作实际,特成立新路河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杨泽平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 黄寒冰 新路河卫生院院长
杨司平 石宝卫生院院长
成 员:刘江华 财政所所长
甄 晗 派出所所长
贺 杰 镇残联理事长
杨 林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米爱菊 精卫专干
曾庆和 精卫专干
谭 辉 新路河卫生院工会办主任
全镇15个村(居)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生院,谭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组成,具体负责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每季度定期组织全体成员以及辖区帮扶关爱小组组长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全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动态变化情况,尤其是掌握既往有过肇事肇祸或危险行为倾向及危险度评估1-5级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领导小组成员之间要加强协作,及时沟通,共同开展日常筛查和登记。工作中注意保护患者个人隐私,避免将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对因不重视工作、不联合随访导致发生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部门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督促指导各村委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关爱小组开展工作。
2.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诊断与复核诊断、危险性评估、应急医疗处置、建立健康档案及随访服务等工作。
3.了解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状况,组织做好有关救治救助等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患者的实际困难。收集有关资料,建立管理档案。
(三)镇派出所
1.对肇事肇祸和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
2.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筛查和联合随访工作。
3.协助家属送诊有伤害自身行为和危险的疑似或确诊患者。
4.现场应急处置和送诊有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危险疑似、确诊患者。
5.协助查找地址不明确、错误和失访的患者.
6.负责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查清原籍和监护人的“三无”疑似患者的送诊。
7.对依法实施住院治疗患者,其监护人有阻碍住院或者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的,协助医疗机构约束性措施。
8.对被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患者,执行强制医疗。
(四)卫生院
1.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内容,包括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
2.组织各村委会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培训。
3.督促指导各村委会卫生室规范开展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居家管理随访服务。
4.配合镇派出所、镇综治办、镇司法所、镇社会事务办、镇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筛查,并将筛查结果上报县疾控中心。
5.及时转诊病情不稳定患者,协助开展应急医疗处置。
6.组织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五)镇社会事务办
1.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2.对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供养、救助,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后仍有困难的、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3.对符合精神残疾的患者提供办理相关证明资料,与镇卫生院定期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
(六)各村委会
1.协助开展本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排查、登记、报告、各种信息采集和部分患者的联合随访工作。
2.协助司法、综治、卫生、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治工作。
中方县新路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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