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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鼎镇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中方县人民政府 www.zhongfang.gov.cn 发布时间: 2022-09-22 16:08 【字体:

(一)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说明: 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事项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是,经法定程序解密后的信息,可由发文机关予以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说明: 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除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外,不得公开。

(三)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

 说明: 内部事务信息强调的是信息所涉事务的内部性,即内部管理信息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纯粹的行政机关内部的事务信息,对于此类信息可不公开,主要是因为对行政机关的对外决策、决定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公开不影响公民对行政权的监督,公开后对公民的生产、生活和科研等活动无利用价值。过程性信息更要考虑信息时间上的阶段性,即过程性信息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的准备过程中形成的,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过程中的信息,对于此类信息可不公开,主要是考虑到行政行为尚未完成,公开可能会引起误解和混乱,或者妨碍行政机关内部之间坦率的 意见交换、意见决定的中立性以及正常的意思形成,可能会对行政机关独立作出行政行为产生不利影响。

(四)需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说明: 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成的、现有的,不需要行政机关对信息进行重新分析、加工、制作。

(五)行政执法案卷等信息。

说明: 查阅案卷登记材料等信息,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

(六)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

说明: 查阅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

(七)信访、投诉、举报事项。

说明: 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应注意区分政府信息与非政府信息,以及政府信息与信访、举报、咨询类事项的区别。不属于政府信息的信息或事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等规定办理,其他信息或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形式提出的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或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书面或口头指出,告知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八)移交期限届满的档案信息。

说明: 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九) 不存在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

说明: 政府信息应当是客观存在的、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存在是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前提。

(十)工作秘密。

说明: 在行政机关的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依照规定程序确定并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工作事项。主要包括:拟制中不宜公开的政策文稿;不宜公开的会议材料、领导讲话材料;业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活动中不宜公开的事项;拟议中的机构设置、工作分工、人事调整和职务任免、奖惩事项;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档案及其有关材料;正在调查不宜公开的材料、证词、证据和其它事项;不宜公开的内部管理措施、方案等。

工作秘密与过程性信息和内部事务信息内涵相近,也属可不予公开范围。因“工作秘密”目前尚缺乏法定解释,并且未被明确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免予公开的范围,在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管理中,对“工作秘密”事项应参照过程性信息和内部事务信息的相关规定慎重实施。

(十一)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说明: 为了节约行政资源,对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重复处理,但行政机关要向申请人告知。

(十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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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铜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