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24〕9号
关于印发《新建镇2024年防汛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新建镇2024年防汛应急预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方县新建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为及时有效做好洪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相关会议精神、文件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防汛工作安排部署,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防范应对洪涝灾害,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方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本预案。
(三)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内洪涝灾害的防范与处理。
(四)原则
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分级分部门负责,军民结合,全社会参与。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新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邱秋任政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田利江为指挥长,镇党委副书记周铁铜和副镇长张闻震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安全保卫组、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援组和后勤保障组,组建应急抢险突击队。各村(社区)再分别设立本村(社区)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村(社区)书记、主任牵头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全镇防汛、抢险工作,对防汛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做出决定,发布相关命令;及时贯彻执行上级防汛工作的命令、指示;同时负责向上级及时报告汛情,必要时请求支援。
1.综合协调组:由党委书记邱秋同志任组长,党政办、应急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为成员单位,具体职责是负责全镇防汛抗旱期间的对上对下协调,处理好本镇各部门、各村的工作对接和综合安排。
2.安全保卫组:由镇武装部长杨理飞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工作人员任成员,具体职责是负责汛期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全镇汛期的正常社会秩序。
3.医疗救助组:由镇卫生院牵头,各村卫生室组成。具体职责是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群众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群众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
4.后勤保障组:由组织委员唐杰任组长,向基伟、陈剑平两名同志任成员,具体职责是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准确、及时转发防汛命令,宣传抗洪救灾先进事迹,拍摄洪涝灾害和救灾图片资料。及时提供车辆,负责协调运输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器材。
5.应急抢险突击队:由副镇长张闻震同志任组长,韩国成、丁中华、蒋文根、杨英锡、李志成、刘斌、向清强、罗恒荣、杨铁、米利军、丁家红、杨华江、秦忠发、米长刚等同志任成员。应急抢险突击队成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服从防洪防汛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抢险工作。
(二)其他相关单位防洪救灾工作职责
1.党政办:协助收集汇总并报告雨情、水情、灾情和抢险救灾进展等情况;协调、督促各相关单位参与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准确上报防汛救灾情况讯息,协调县级新闻媒体的采访活动。
2.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偷窃防汛物料、破坏防洪与灌溉工程设施等趁灾违法犯罪活动;配合防汛部门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做好灾区道路交通管理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3.武装部:负责配合县人武部抓好防汛抢险应急分队技术演练;根据需要及时协调组织人武部官兵和基层民兵担负抢险、营救人员、转移物资、防汛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汛任务;负责协调援镇部队来镇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4.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中心: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以及灾民生活救济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5.电力、电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灾区雨情、水情、洪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制定临时度汛方案;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收集农业洪涝受灾情况;负责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所属农场的防洪安全,协调投保户财产施救和经济补偿工作;负责掌握全镇畜牧水产防汛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防汛机具、设备配件储备、供应、管理、督促落实防汛的各项优惠政策;做好林区防汛工作,汛期漂木的管理;紧急防汛期间,协助砍伐林木的工作;负责有关防汛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7.卫生院: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8.财政所:协助申报、筹集、安排、拨付防汛和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资金,并监督使用。
9.自然资源办、自然资源所:负责依法优先办理防汛排涝工程征地手续,保障抢险用地;制定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御方案,落实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等防御措施,收集并上报有关资料及灾害情况。
10.社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农村广播系统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做好已建山洪防御报警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11.信用社:严密防汛,严格执勤,保证金库安全,保障群众资金提取畅通。
(三)防洪分片包干制度
驻村领导要及时组织村社干部群众,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对洪前、洪期、洪后全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作出书面汇报。
1.汛前检查。各驻村领导负责对各村领导机构的成立、防汛值班制度的落实,辖区内主要河道、沟渠、易滑坡、泥石流和各学校、卫生院、村委会等重点地段防洪抗洪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汛期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当地实际,重点检查汛前所查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通过检查,对防汛抗旱预案不落实、值班不到位等问题要限期改正。
3.洪后检查。主要检查灾情情况(损失程度),总结防汛抗旱工作的经验教训和解决遗留问题。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信息:(1)办公室应积极与县应急管理、气象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我镇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对重大气象灾害,及时报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2)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和暴风雨灾害时,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2.水库工程信息:做好水库巡查,巡查员应将巡查情况定时向指挥部报告。在暴雨期间,巡查员应驻库巡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抢险,及时通知下游人员做好转移准备。如遭遇超标洪水可能造成溃坝时,应立即组织下游人员安全转移,组织抢险队伍抢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洪涝灾害信息:(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2)洪涝灾害发生后,民政、教育、交通、电力、通信、村镇规划管理所、水利、农业及各村委会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指挥部,并对灾情进一步核实上报。指挥部应收集汇总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3)各村委会应按规定向指挥部及相关部门上报灾情。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
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3)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防汛抗旱物资,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也应储备--定数量的防汛物资。
2.山洪灾害预警:当出现短时强降雨时,要对山洪灾害可能发生作出预测,及时报告指挥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地质灾害预警:(1)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自然资源所应加强与县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实现信息联通,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同时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人员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灾害点的负责人。(2)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各村委会、自然村寨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天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应加强观测,日夜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快速转移,同时上报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Ⅳ级(一般):(1)局部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50毫米;(2)水文部门预报沅水干流及舞水支流洪峰将达到警戒流量(沅水流量7000m3/s,舞水流量3500m3/s)。
该量级洪水发生时,洪水均沿主河道排泄,对现有防洪设施尚不造成较大威胁,集镇和主河道沿岸部分低洼地带可能被淹。除部分暴雨中心发生局部山洪灾害外,一般均无大的灾情发生,防汛工作处于正常警戒期。
2.Ⅲ级(较重):(1)局部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低于20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2)水文部门预报沅水洪峰流量将超出7000m3/s,舞水洪峰流量超出3500m3/s;(3)气象部门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中方县,省、市防指和省、市气象局向中方县发出紧急警报。
该量级洪水发生时,洪峰流量将超过河道安全流量值,沿河低洼地和城镇地势较低的街道、单位、居民区进水,局部有山洪暴发,有工程险情发生、发展,灾情较重,抗洪抢险处于紧张状态。
3.Ⅱ级(严重):(1)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低于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50毫米;(2)水文部门预报沅水洪峰流量将超出10000m3/s,舞水洪峰流量超过5000m3/s;(3)大中型水库出现超设计水位洪水,出库流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严重危及沿线城镇安全。
该量级洪水发生时,超过现有河道安全泄量,抗洪抢险处于紧急状态。部分乡镇部分低洼村庄被淹。各水库高水位运行并大流量泄洪,较大范围山洪暴发,有大险情发生、发展,各地、各工程告急,灾情严重,抗洪抢险处于紧急状态。
4.Ⅰ级(特别严重):(1)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200毫米;(2)水文部门预报沅水洪峰流量将超出12000m3/s舞水洪峰流量超过6000m3/s;(3)大中型水库出现超校核水位洪水,严重威胁下游县级以上(含县级)城镇安全;(4)大中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该量级洪水发生时,各干支流河道漫溢,各水库高水位运行并超大流量泄洪,大范围山洪暴发,有重大工程险情发生、发展,各地、各工程全面告急,灾情特别严重,抗洪抢险处于非常紧急状态。县人民政府县长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命令,全县总动员,全社会都参与,各级各部门全力抗灾自救。
(二)防御要求与重点
1.防御要求:防汛首要任务是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发生标准内的洪水,要求不垮坝,不决口,无人员伤亡。发生超标准的洪水,要全力组织抢险救灾,力争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防御重点:一是水库;二是地质灾害隐患点。包括山村民房后山陡峭容易造成崩塌的对象;三是沿河两岸易冲、易涝区;四是农村危房。
(三)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县气象部门预报或实际出现的雨情、水情、风力等级,确定应急响应措施。
1.Ⅳ级(一般)响应。(1)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加强巡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雨、水、险、灾等情况,及时向县防办报告;(2)镇防指召开防汛会商会,商讨应对举措,部署防汛工作,及时向县防指负责人、上级有关部门报告;(3)向各村委会和部门通报汛情,并及时下达上级政府、部门和镇防指的有关防灾精神;(4)根据水情、灾情、险情等做好防汛物资、资金、人力和水库、山塘等防洪工程调度。
2.Ⅲ级(较重)响应。(1)进一步优化调度人员,加强值班力量;镇防指负责人参与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雨、水、险、灾等情况,及时向县防办汇报沟通,确保掌握最新信息动态;(2)镇防指召开防汛会商会,听取有关雨情、水情、气象、险情、灾情和水库运行情况汇报,商讨应对举措,部署防汛工作,及时向县防指负责人、上级有关部门报告;(3)向各村委会和部门通报汛情,并及时下达上级政府、部门和镇防指的有关防灾精神;(4)根据水情、灾情、险情等做好防汛物资、资金、人力和水库、山塘等防洪工程调度;(5)联系挂钩各村的班子领导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基层指导防灾工作。
3.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响应。(1)防汛值班人员全部位到岗,加强值班力量,镇防指负责人24小时带班,加强水利工程、地质灾害点等防守和巡查,迅速收集汇总工情、险情、灾情、水库运行状况,按要求做好信息调度、汇总与报告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县防指报告;(2)镇防指召开防汛会商会,听取有关雨情、水情、气象、险情、灾情和水库运行情况汇报,商讨应对举措,部署防汛工作,及时向县防指负责人、上级有关部门报告;(3)向各村委会和部门通报汛情,并及时下达上级政府、部门和镇防指的有关防灾精神;(4)根据水情、灾情、险情等做好防汛物资、资金、人力和水库、山塘等防洪工程调度,军、警、民兵预备役等防汛抢险救灾队伍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或集结待命。加强水库、流域电站等防洪工程的调度,特别是做好重点工程的实时调度、重大险情的抢护、受洪水威胁区域人员的安全转移等工作;(5)联系挂钩各村的班子领导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基层组织协调当地村组,在第一时间向下游可能受洪水威胁的地区发出警报,并做好群众转移工作。迅速组织队伍抢险,力争避免垮坝、堤防决口、垮闸等恶性事件发生。
(四)应急结束:当气象条件好转,江、河、干流控制站水位退出警戒水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县防指按照有关程序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五、后期处置
(一)紧急防汛期间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二)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
(三)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四)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六、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按相关规定储备足额的防汛抢险物资,加强储备物资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所需。
(二)通信保障:建立健全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防汛应急需要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电信、移动等相关通信部门应保障紧急状态下防汛、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利用现代化通信手段,做好防汛通信保障工作。
(三)经费保障:将防汛、抢险、救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防汛救灾应急所需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和演练:加强防汛避灾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全社会防汛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二)责任追究:对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汛情灾情等信息,或在防汛应急处置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镇防指负责管理和更新,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修改。
(二)预案解释:本预案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镇防指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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