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镇区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桐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欧阳可 党委书记
张红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赵宇、黄百乐、刘飞明、杨 华、王述云、张春华、彭泽堃、梁 田、龚 佳
成 员:刘朝龙、杨建勇、周君霖、周小军、周 易、杨龙建、杨先军、李佰意、邓启元、唐立平、黄梦环、袁 崽、潘 富、吴海军、蔡 辉、危双林、各村(社区)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民政岗位工作人员杨先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政府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的规定,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领域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工作部署。
(二)统筹、协调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全镇未成年人保护的重大事项。
(三)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
(四)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各村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
(五)指导各村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强化督办问责。
(六)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中方县桐木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