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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委发〔2026〕6号
关于同意聘用宋欢同志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章制度,宋欢同志试用期满,经本人申请、镇党委会研究,同意正式聘用宋欢同志为桐木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聘用岗位为管理九级,起聘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 特此通知。
中共中方县桐木镇委员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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