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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镇发〔2026〕10号
关于聘用何辉同志的通知
镇属各单位:
何辉,女,身份证号:431202*********040。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起聘用何辉同志到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勤四级岗,于2月11日至2月24日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公示,现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无异议。
特此通知。
中共中方县中方镇委员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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