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方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第五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中方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关于第五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阶段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5月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方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原县扶贫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5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中方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全面动员和部署整改工作,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抓紧 抓实。
(二)组织有力、责任明确。局党组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先后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5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同时,在方案中,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细化分解具体的整改内容,对整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压实责任,相关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在巡察整改中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三)建章立制,成效明显。通过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3个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到位11个,整改到位率为84.6%,余下2个问题在3月底前整改到位,总体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巡察整改期间共开展谈话16人,完善相关制度3项。有力促进了单位的全面转变,推动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反馈问题: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领导班子学习示范发挥不够,流于形式问题也同步整改到位。今年以来,严格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六个环节”要求,精心组织了8次中心组集体学习,其中4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了专题学习,党组成员上党课,结合工作实际作中心发言,全体党员干部谈了自己感想,并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到通道转兵和粟裕纪念馆现场学习、唱红歌、党史知识抢答赛、讲红色故事比赛、看红色电影等方式,提高了学习热情。认真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做到事事有专人负责,有部署有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2、反馈问题: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制,制定下发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务和宣传的党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进一步明确班子分工,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扎实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形势研判会等会议,今年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和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会4次,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3、反馈问题:关于“对产业扶贫项目后期监管欠到位,跟踪监督措施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长期坚持。我局严格按照《湖南省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中方县扶贫项目资产资金后续管理办法(试行)》,对标对表现存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指导,严把衔接资金支出用途关口。对项目的后续管理建立有效的长效机制、措施及收益分配方案。对产业衔接资金投入到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的项目签订协议时,由县产业联席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指导乡镇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既要保障资金安全和自身权益,又要有利于产业健康发展,确保项目产生预期的收益。如项目协议已到期,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不愿续签协议继续帮扶的,收回产业扶贫资金到县财政局专户。愿意续签协议继续帮扶的,由村里与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续签协议。
4、反馈问题:关于“协调指导公路、教育、水利等专项扶贫责任单位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①关于桐木镇半界村部分村民家中经常缺水断水问题。收到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后,我局协调督促县水利局和桐木镇开展入户核查,发现半界村用水设施基本完善,存在天气特别干旱时会出现部分村民季节性缺入户自来水的问题,但是安全用水有保障,有取水半径不超过800米的安全水源可取水,每年自来水缺水天数没有超过20天。针对季节性缺水问题桐木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后续管护,根据实际情况对水井和供水管道进行了清理整治,进一步确保了全村饮水安全。②关于小额贷款管理方面。县乡村振兴局、县农商行和各乡镇根据湘银保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在符合政策、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切实满足脱贫人口贷款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应贷尽贷。加强了对到期贷款的清收工作,到期贷款按属地原则进行清收,“谁放贷,谁清收,乡镇辖区内的农商行支行,负责协调辖区内所有的贷款发放与清收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协调乡镇与县农商行的脱贫小额信贷发放与清收工作”。对个别恶意逃贷、拒绝还贷人员,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乡镇与农商行进行联合上门清收,协调县农商行清收办加强和县法院的对接工作,准备将到期逾期对象进行起诉。同时加强示范引领,正确把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宣传导向,宣传小额信贷“有贷有还、再贷不难”的有偿属性和政府给予贴息等支持政策,目前全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每月逾期率按上级有关要求在控制在1%以内。
5、反馈问题:关于“深入基层调研不够,扶贫工作安排部署缺乏统筹性,系统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关于深入基层调研不够方面,我局班子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通过听汇报、实地察看与个别走访相结合方式,切实掌握基层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认真撰写调研报告3篇。关于会议多资料多方面。已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今年来,只召开了一次全县性扶贫会议,上过2次县委常委会研究扶贫(乡村振兴)工作,召开了3次视频会议,不再重复召开工作部署会。目前,只下发了7个关于扶贫(乡村振兴)工作的县级文件,对于工作安排和资料收集,通过电话沟通传递的,尽量不制发纸质文件,整合了各行业部门的任务,做到了一次性部署安排调度。
6、反馈问题:关于“文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因原负责该类文字材料的同志已调离本单位,我局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和纪检专干对目前综合股、党建办负责文字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针对文字处理工作,严格执行了“四个严禁”(即:严禁抄袭、严禁替换、严禁沿用、严禁随意)要求,把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校对、审核作为办公室的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行文发文管理。实行了“行文发文登记台账规范化”管理,明确行文发文专干,并加强行文发文理论知识学习,严格按程序行文发文,做到了“一文一校对、一文一登记、一文一存档”,再未出现空号、重号、落款不一等逻辑性错误。
7、反馈问题:关于“内务管理不够规范,对干部纪律管理有所放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参照县委常委会会议记录标准,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做记录,并做到“当日会当日结”,并由分管领导严把会后审核关后才归档。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方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相关制度〉的通知》(中扶办党组〔2018〕14号)的要求,加强了干部职工考勤管理,针对干部职工的日常考勤,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综合股股长和纪检专干为成员的考勤督查工作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干部职工日常在岗和履行手续等情况,进行考勤督查。并对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实行“日核实、月汇总、月公示”的长效机制,对出现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将由考勤督查工作小组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与个人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与个人评先评优挂钩,如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处理。
8、反馈问题:关于“党组在处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上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对县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党建活动开展较少问题也同步整改到位。一是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管业务管党建“一岗双责”责任,制定年度党建计划,向县委报告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党组每个季度研究党建工作1次以上,党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都要报党组讨论,并通过党组研究确定2名党务干部,足额保障党建工作经费;二是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补选了2名委员,现已配齐配足支委班子成员5人;三是将“三会一课”制度纳入了《在职党员积分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支部每月事先有准备,有安排,做到了重点突出,确保了活动实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到位情况由专人进行详实的记录,制定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和党员活动日活动安排表,巡察以来,每月开展一次高质量党日活动;四是已根据工作要求于3月4日召开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会上通过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心态,党员的批评与相互批评时都做到了敢于“红脸”“出汗”;五是党务干部按时参加县里组织的党建业务培训,并通过向上级党建主管部门学,向党建工作优秀单位学,向党建业务读本学,认真研究党建月工作提示,做到事先安排,科学谋划,责任分工,对标对表党建工作清单,按时保质完成了上级要求完成的任务,在文字材料上也按照“专人起草、多人校对、领导审核”的要求,严把材料关口;六是2018、2019、2020年党建资料已移交档案局工作人员整理、装订、归档。根据党支部委员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台账资料日常化管理,做到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同步存档。
9、反馈问题: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不够明确”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对县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班子分工欠明确问题也同步整改到位。制定了领导班子分工文件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文件,明确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带头严格按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要求,切实做到 “四个亲自”。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成管党治党齐抓共管良好格局。明确专门的纪检专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并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唐平华同志进入我局工作人员微信群,零距离监督。
10、反馈问题: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因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选用或向组织部门推荐干部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要求,由党组书记主持酝酿工作,在党组班子会议上提出相关议题,再由负责人事或分管领导提出合适人选并全面介绍相关情况,其他党组成员充分讨论并逐一表态,最后党组书记综合集体意见提出初步建议。二是党组会议研究人事工作或重大事项时做到事先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党组会议研究人事工作等“三重一大”事项时原则上提前3天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列席会议,充分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保存好原始资料。
11、反馈问题:关于“民主集中制度落实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了“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议事规则和程序,党组会议研究工作时,党组书记在其他党组成员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吸纳并综合集体意见,最后发表个人意见,实行末位表态。同时,认真做好了相关会议记录,并保证记录完整详实。
12、反馈问题: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关于“下乡费发放审核不严,有虚报、多报行为”,经与考勤核对,并考虑当时实情,对重复、虚报领取的下乡费进行了清退,目前2080元退款已经全部上交县财政。关于“有虚列租车费行为”问题,已安排专人进行对标核实,正与相关企业协商,将多付的1120元租车费退回我局。同时我局加强了制度建设,明确原则上必须使用公车,因大型会议或者重要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租车的,要事前先填报《中方县乡村振兴局租车审批单》,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同意才可租车,且必须由用车人本人履行报账手续。
13、关于“现金管理存在风险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自从县委巡察组检查出我局存在如上问题后,我局参照县纪委监委的财务管理制度,已出台了新的财务规章制度,并于2021年4月1日起执行,对单位现金进行严格管理。同时正在对之前的账目进行规范和整理。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从几个月的整改情况来看,整改工作已经产生了积极影响,对推进乡村振兴局工作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阶段,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乡村振兴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1、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县乡村振兴局将继续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加强督办,坚决限时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及时修订完善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
3、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11073;邮政信箱: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乡村振兴局(县政协楼一楼110室);电子邮箱:2217348322@qq.com。
中共中方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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