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宣传资料
中方县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宣传资料
一、贴息贷款对象
(一)就业年龄段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中方籍残疾人(年龄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个人贷款贴息额度为2-3万。
(二)中方县域内残疾人扶贫基地,安排残疾人比例不得低于25%。
二、贴息贷 款的发放管理
(一)残疾人提出申请,信用社负责审核发放,并将贴息贷款发放情况报县残疾人服务社备案;
(二)本息由信用社负责正常收回,然后由残联负责统一返还贴息到借款人;
(三)贷款的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展期不贴息;
(四)残联只负责正常的利息贴息,同一贷款人(基地)只能贴息一次,不重复贴息;
(五)贷款到期后,要按期归还,无故拖延不还或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加罚利息,罚息由贷款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贴息贷款材料
(一)持中方县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残疾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残疾人申请贴息贷款报告。
(四)扶贫基地需提供吸纳残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项目实施内容说明(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种植业、养殖业等无营业执照的凭乡镇有关证明);
(六)还款来源,偿还能力证明。
持以上材料,直接到所在地信用社联系,经审查同意后签订贷款协议。
四、贴息贷 款利率
贷 息利率按年息11.10%计息,县残联提供贴息。先由贷 款人按期到所在乡镇信用社缴清利息,凭利息清单和残疾人证,由乡镇残联统一到县残联服务社报账。
五、本宣传资料有效期两年。
电话:2811819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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