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中方县人民政府 www.zhongfang.gov.cn 发布时间: 2025-10-14 08:41 【字体:


中方县统计局

中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1013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469个,比2018年末增加819个,增长49.6%;产业活动单位[1]3065个,增加997个,增长48.2%;个体经营户16262个(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469

100.0

  企业法人

1765

71.5

  机关、事业法人

381

15.4

  社会团体

73

3.0

  其他法人

250

10.1

二、产业活动单位

3065

100.0

  第二产业

912

29.8

  第三产业

2153

70.2

三、个体经营户

16262

100.0

  第二产业

3607

22.2

  第三产业

12655

77.8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08个,占20.6%;制造业477个,占19.3%批发和零售业418个,占16.9%。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549个,占34.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715个,占22.8%;建筑业2611个,占16.1%(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469

100.0

16262

100.0

农、林、牧、渔业*

19

0.8

35

0.2

采矿业

13

0.5

0

0.0

制造业

477

19.3

989

6.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3

2.6

7

0.0

建筑业

192

7.8

2611

16.1

批发和零售业

418

16.9

5549

34.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5

2.2

3715

22.8

住宿和餐饮业

28

1.1

1428

8.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8

2.8

129

0.8

金融业

11

0.4

0

0.0

房地产业

67

2.7

8

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97

8.0

381

2.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1

3.3

220

1.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2

0.9

7

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4

1.0

818

5.0

教育

127

5.1

15

0.1

卫生和社会工作

56

2.3

66

0.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3

1.7

284

1.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08

20.6

0

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3912人,比2018年末增加8842人,增长25.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7782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0529人,增加1648人,增长8.7%;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0672人,增加4486人,增长27.7%。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0474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1865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8473人,占42.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840人,占14.8%;教育4052人,占9.2%。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270人,占33.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72人,占18.3%;建筑业4705人,占15.4%(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43912

17782

30474

11865

农、林、牧、渔业*

163

96

89

23

采矿业

50

25

0

0

制造业

18473

7413

2676

90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86

172

16

3

建筑业

3968

785

4705

888

批发和零售业

2997

1488

10270

536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00

158

5572

1182

住宿和餐饮业

340

230

2867

164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70

176

232

85

金融业

475

228

0

0

房地产业

839

351

17

1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939

834

856

32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34

193

683

2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8

80

12

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24

78

1678

797

教育

4052

2444

35

14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15

689

159

9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89

131

607

33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480

2211

0

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00.38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314.76亿元,增长64.8%。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0.69亿元,增加60.99亿元,增长32.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9.69亿元,增加253.77亿元,增长85.8%。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54.98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46.45亿元,增长118.2%。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31.77亿元,增加48.65亿元,增长58.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23.21亿元,增加197.80亿元,增长157.7%。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05.68亿元,比2018年增加139.97亿元,增长84.5%。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207.30亿元,增加62.47亿元,增长43.1%;第三产业营业收入98.38亿元,增加77.49亿元,增长370.9%(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00.38

454.98

305.68

农、林、牧、渔业*

0.35

0.01

0.67

采矿业

0.45

0.01

0.33

制造业

195.60

99.35

181.6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6.75

12.36

9.96

建筑业

27.89

20.05

15.32

批发和零售业

17.62

9.11

52.2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6

0.95

1.79

住宿和餐饮业

1.36

0.27

0.9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7

0.35

10.3

金融业

68.32

63.61

2.90

房地产业

31.56

20.94

4.1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79.71

217.54

16.0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97

0.47

2.3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1

0.06

0.7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10

1.77

0.80

教育

15.97

4.68

2.94

卫生和社会工作

3.34

0.68

0.8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62

0.17

1.7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99

2.60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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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统计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