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帆石材产业综合利用开发项目(一期)》的拟审批公示
经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审议,拟于近日内批准《金帆石材产业综合利用开发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方县城玫瑰路21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
邮编:418005
联系电话:0745-2812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6年9月21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金帆石材产业综合利用开发项目(一期) |
|
建设地点 |
怀化市中方县铁坡镇活水村 |
|
建设单位 |
中方县金帆石材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泓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铁坡镇活水村,总投资1000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33072m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板材加工车间、球墩加工车间、碎石制砂生产线、原料堆场、成品库、办公生活区及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花岗岩板材300万m²(含球墩折算)、碎石100万t/a、机制砂120万t/a的生产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机械尾气,通过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遮盖防尘网、物料密闭运输等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施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内浇洒和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设置隔声围挡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按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喷砂磨抛粉尘、板材加工粉尘、物料输送及堆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等。破碎筛分及喷砂磨抛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板材加工粉尘采用湿法作业+封闭车间+洒水抑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物料输送及堆场扬尘采取雾化喷淋+洒水降尘+围挡措施;道路运输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洗车装置+车辆遮盖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压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或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切割机、磨光机、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建筑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污染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污泥压滤泥饼、地面沉降粉尘、布袋除尘粉尘、边角料、火烧废屑、废布袋、废金刚砂等,其中污泥压滤泥饼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优先外售作为制砖原料、水泥掺合料或路基回填材料资源化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布袋除尘粉尘外售作为建筑材料原料综合利用;边角料及火烧废屑输送至碎石制砂生产线综合利用;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冷冻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