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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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反馈问题(省34号):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推进不力,项目资金执行不到位。2020年以来,怀化市共获得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4大类61个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合计4.3807亿元;截至2024年3月,共执行资金2.0376亿元,执行率46.51%。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执行率37.93%;2020年度、2021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执行率分别为72.13%、42.27%,均低于当年度资金执行率目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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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加大专项资金拨付力度,提高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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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持续巩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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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1.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建立整改台账。由分管副县长魏鑫牵头调度,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局长刘淑蓉具体负责项目进展情况,每月生环委通报、督办项目进展及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2.完成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到位。2020年-2023年,我县获得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7个,共下达中央环保专项资金7234万元,合同金额6928万元,截至目前,已拨付5584万元,根据项目的中标合同价,资金拨付执行率达80.6%。其中,2023年湖南省中南桥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喷漆废气深度治理项目,下达资金100万元,已完工验收,已拨付100万元,资金执行率达100%。 3.严格按照湖南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专项资金拨付力度。已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专项资金拨付力度,并将资金执行情况列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内容,由县生环办牵头定期对项目的现场施工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强化项目的建设进度,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多次调度财政部门加大专项资金的拨付力度,确保资金发挥更大的环境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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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号验收意见 |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按程序进行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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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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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2812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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