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茂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门窗制作销售项目》的拟审批公示
经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审议,拟于近日内批准《怀化茂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门窗制作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方县城玫瑰路21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
邮编:418005
联系电话:0745-2812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6月30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门窗制作销售项目 |
建设地点 |
中方产业开发区中方片区 |
建设单位 |
怀化茂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怀化环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新建,总投资110万,租赁中方产业开发区中方片区内的怀化市申德物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和湖南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建设门窗制作销售项目,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依托标准厂房现有设施。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租赁厂房进行改造以及安装设备和环保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装修噪声和扬尘污染。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由设备自带的粉末二级回收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水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热风炉燃烧废气采用水浴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车间内少量未收集到的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通过密闭车间+自然沉降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营运期无生产废水外排,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已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至怀化天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优化平面布局、安装减震垫、距离衰减,以及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污染物: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金属加工粉尘、焊渣、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资源回收站综合利用;一般固废(废除尘滤芯和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一般固废(生物质燃烧灰渣、布袋收尘、水浴除尘沉渣)定期交由农户用作农肥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漆渣、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滤袋收集于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磷化液、磷化渣和水旋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在更换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厂内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暂存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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