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方县长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山苍子油粗加工项目》的公示
经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审议,拟于近日内批准《中方县长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山苍子油粗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方县城玫瑰路21号怀化市环境保护局中方分局
邮 编:418005
联 系 人:周 维
联系电话:0745-2812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0年7月13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方县长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山苍子油粗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怀化市中方县桐木镇大松坡村土溪垅组 |
建设单位 |
中方县长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结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桐木镇大松坡村土溪垅组,为山苍子油粗加工项目,年产量40吨。项目总占地1832m2,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构成。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占总投资的4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废气。锅炉燃料采用生物质成型颗粒,产生的烟气中主要含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采用水膜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来进行烟气处理,处理后尾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且本项目年生产日期较短,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蒸馏废水、废渣滤干废水、锅炉除尘废水)、清洗地面用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经隔油池、曝气池、加药混凝沉淀等预处理工序后,达到怀化天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罐车外运至怀化天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舞水;厂区地面冲洗废水全部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居民定期清运做农灌处理,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系造成影响。因此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通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严禁鸣笛等措施,对声环境影响不大。达到厂界时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边村庄产生影响。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山苍子废渣、锅炉灰渣、烟气除尘灰渣、沉淀池污泥,均不属于危险废物,都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率为100%,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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