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绿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全降解高分子复合材料(薄膜)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方县人民政府 www.zhongfang.gov.cn 发布时间: 2021-11-08 10:3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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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绿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呈报的《年产5000吨全降解高分子复合材料(薄膜)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中方县工业集中区泸阳片区众力创新园3栋标准厂房第一层,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200m2,总投资2000万元,厂区由生产区、液体原料区、固体原料区、成品堆放区等组成。项目拟建设2PBAT全降解复合材料颗粒生产线、1PBS全降解复合材料颗粒生产线、1条全降解薄膜生产线,年产5000吨全降解高分子复合材料(薄膜)。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鼓励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料、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23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无组织粉尘需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挤出成型、吹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经23m 排气筒(DA002)排放;无组织NMHC需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企业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2.本项目VOCs年排放量不得超过0.361吨。

3.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中方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4.严格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采取回用、厂家定期回收等方式进行处置;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2013年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工程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工程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能正式投入营运。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五、如该项目在报批环保手续过程中存在瞒报、假报等欺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有权撤销本批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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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