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5000吨全降解高分子复合材料(薄膜)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经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审议,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绿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全降解高分子复合材料(薄膜)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方县城玫瑰路21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
邮编:418005
联系电话:0745-2812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1年11月1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 5000 吨全降解高分子复合材料(薄膜)产业化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泸阳镇中方县工业集中区泸阳片区众力创新园 3 栋标准厂房第一层 |
建设单位 |
湖南绿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泸阳镇中方县工业集中区泸阳片区众力创新园 3 栋标准厂房第一层,总投资 2000 万元,总建筑面积约为 1200㎡ ,车间内建设内容为复合材料颗粒物生产线、吹膜制袋区、固体原料区、液体原料区、成品区、配电房、工具房、卫生间 。主要产品及设计生产规模:PBAT 全降解复合材料颗粒3500t/a、PBS 全降解复合材料颗粒1500 t/a、全降解塑料薄膜500 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无土建工程,主要进行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期较短,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有机废气。投料、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高效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经 23m 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无组织粉尘需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9 企业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挤出成型、吹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经过滤棉+UV 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经过 23m 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 NMHC 需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9 企业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中方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后,进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中方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源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太平溪,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给周边环境带来明显的影响。 3、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通过通过优化工程总平面布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厂房隔声降噪,并对高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及距离衰减后,且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污染物: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棉、废 UV灯管、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转运;生活垃圾及地面清扫粉尘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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