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2万米EPS装饰线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经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审议,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2万米EPS装饰线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方县城玫瑰路21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
邮编:418005
联系电话:0745-2812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1年10月18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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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2万米EPS装饰线条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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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怀化市中方县工业集中区泸阳片区(经度110°5′2″,纬度27°3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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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八方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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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坤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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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中方县工业园规划用地范围内,生产厂房系租赁怀化市中方县泸阳镇五里村小马路组杨贤章个人所有厂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总占地面积1465㎡,主体工程包括生产区、原材料区、成品区;辅助工程包括办公区、职工生活区等。设计生产规模年产EPS装饰线条2万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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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废水、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线废气、原材料装卸扬尘及食堂油烟。热切割废气:排放量较少,无组织排放限值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标准;投料、搅拌粉尘:水泥、砂子投料、搅拌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限值;平雕颗粒物:设备自带收尘装置进行收集,少量未被收集的沉降于平雕机周边不会进入外界大气环境;食堂油烟采取安装排气扇和排烟竖管,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设备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采取优化设备安装布局,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污染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平雕收集粉尘、EPS板边角料、废包装袋等一般固废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合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无害化处理。项目固废均能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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