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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流程相关要求,实施了庭院经济发展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填报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8日,如有异议,敬请告之。
监督电话: 0745-2811851 (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 (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中方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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