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第二批捕捞渔民退捕上岸补偿资金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18〕95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19〕86号)及《中方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暨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实施方案》(中政办函〔2019〕27号)等文件精神,经宣传发动、渔民申报、调查摸底、精准识别、中介评估、拆解渔船和回收网具、签订协议等环节,已全面完成了154户持证渔民退捕上岸工作。2月21日已对第一批150户退捕上岸渔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情况进行了全面公示,现对第二批4户退捕上岸渔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20年3月30日—4月5日
举报电话:0745-2811896(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0745-2811851(县农业农村局)
中方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0日
附件:中方县持证捕捞渔民退捕禁捕(第二批)补偿资金发放公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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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方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中方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