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完成拟销号公示(第2期)
根据怀化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移交重点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怀环整改办函〔2019〕4号)要求,现将中方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市级问题序号61)整改完成拟销号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0月30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县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745—2811369
通讯地址:中方县南湖东路90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县分局)
邮编:418005
序号 |
整改责任主体 |
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今后工作打算 |
备注 |
市级问题序号61 |
中方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市级问题序号61:怀化市畜禽养殖业缺乏监管,职责不清,部分地方没有划定养殖功能区,禁养区内还有小规模养殖场,禁养区外许多规模以下养殖场没有上环保设施,废弃物没有进行综合利用。 |
完成“三区“划分文件,加大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2018年底达到65%。 |
制定“三区“划分文件,出台《中方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禁养区规模场退养和宜养区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
1、2017年1月20日完成《中方县畜禽水产养殖布局规划(2016—2020年)》;2、2017年4月28日中方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畜禽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拆除退养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2017—2018年禁养区共退养规模场和专业户81家;3、2018年8月30日印发了《中方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4、2018年底,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2%。 |
1、加强养殖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环保意识。2、定期监督检查,及时排除污染隐患;3、督促养殖企业完成标准化栏舍和环保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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