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中方县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有效解决我县住建领域招投标市场突出问题,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聚焦招投标关键环节,依法打击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有效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化,优化招投标市场环境,促进我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局党组决定成立中方县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1. 组长:覃正奇
副组长:杨明英 杨六选
成员:潘松云 周慕陶 贺仲民 杨茂华 张洁
2.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建立清单。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
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单位责任分工》,建立整治清单,明确具体任务,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二)动员部署。召开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发动,下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督促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确保专项整治见底见效。
(三)整改落实。严格按照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的时间节
点,逐项落实,并定期调度问题整改情况,就七个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整改进展滞后的限期整改、严肃问责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学习贯彻全省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批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政治原则、坚定政治道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政治责任、强烈的使命担当,全力推进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二)聚焦突出问题,聚力整改落实。围绕方案提出的七
个方面要求,对照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列出任务清单,标准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小切口、硬措施、实效果”的整体思路,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硬化工作措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其他职能部门也要主动担当、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良好形势。
(三)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改进招投标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四个从严”要求,一手抓落实落地,从共性问题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力,常态化工程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建立完善招投标长效治理机制体系,有效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8日
附件: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清单
附近
中方县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清单
事项 |
序号 |
整治内容 |
整治措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一、强化标前监管 |
1 |
清理行业领域内违规违法政策文件,实施统一的全省招投标文件范本 |
1、 结合工作实际,对招投标文件范本向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建言献策。 2、 严格执行经省住建厅修改后的招投标文件范本。 3、 开查自查自纠,制定政策清理实施方案,清理全县行业领域违法违规政策文件自查自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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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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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严格招投标审批和招标文件核准备案工作,防止排斥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做等违规行为。对监管部门应当发现问题而未发现、发现问题没有认真处理等失职渎职行为,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
1、 加大招标文件核查力度,对招标文件进行备案前的核查。 2、 发生投诉举报的项目,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重点核查。 3、 监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应责令相关当事人及时纠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发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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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序号 |
整治内容 |
整治措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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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对专职人员的从业资格实行动态核查,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专职人员招标代理行为实行“规范化考评”,从查处向预防延伸,建立科学严谨的信用评价体系,引导招标代理企业健康发展。 |
1、实行代理公司专职人员实名制。 2、组织专职人员信息核查,招标代理规范化考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制度。 3、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专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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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大招标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打牌子”“提篮子”行为登记报告制度,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情况的,坚决叫停纠正。 |
1、 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公示中标候选人及评审得分情况、工程业绩和获奖情况、技术标的打分情况等。 2、 打招呼登记制度纳入施工、监理标准招标文件。 3、 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等情况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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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动远程异地评标 |
5 |
严格执行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统一要求和标准开展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交易平台,2020年6月底基本实现省市互联互通,全流程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实现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
1、 协助开展省市两级交易平台全面互联互通,并建言献 2、协助施工、监理信用评价系统与省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对接,做好信用评价数据的准确推送。 |
9月份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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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序号 |
整治内容 |
整治措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三、强化评标专家管理 |
6 |
配合对现有专家进行全面评估,对违规专家进行清理淘汰。 |
1、 配合制定评标专家负面清单 2、 实施评标与考评联动,落实“一项目一考评”制度。 3、 协同公管办将评价考核结果记入专家个人评标档案,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范围。对评标专家违法行为查处。 |
长期协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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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
7 |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建立健全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和各行政监管部门之间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重要问题线索会商机制。 |
1、 要对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2、 配合建立健全纪委监委、公安与各行政监管部门之间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重要问题线索会商机制 3、 加大案件的联合查处力度,凡有举报、投诉、诉讼的,进行认真查处。必要时,将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和移送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 4、 投诉处理决定实施对外公开,接受所有市场主体,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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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立经常性检查机制,对中标项目的合同履行、现场施工、项目人员资金支付、工程变更等情况开展巡查和抽查 |
1、 制定标后稽查标准及清单,实现标后稽查清单化、表格化、规范化。 2、 落实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行政监管部门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查处,纳入诚信管理,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同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3、 按要求开展好标后稽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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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序号 |
整治内容 |
整治措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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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力推广人员履约人脸识别系统 |
1.完善升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将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纳入“系统管理”,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考勤模块 2.通过施工现场实名制人脸识别考勤设备,对项目管理有关人员进行考勤。 3.比对现场履职人员与原中标人员人脸信息,对比对结果不一致的,督促进行核实、依法查处。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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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联合惩戒机制 |
10 |
加大黑名公布力度,对借用资质和出借资质的投标人,违规违法的招标代理机构,除必要的行政处罚外,限制其参加招投标活动,列入黑名单,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实现刑事判决、行政处罚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以及跨部门、跨地区失信行为信息的共享互认。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第24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加大黑名公布力度,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全方位提高失信和违法成本。 |
1、 积极配合公管办、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互联互通,跨部门跨区域失信行为信息的共享互认,统一归集发布。 2、 及时通报违法违规案件,按《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加大黑名单的公布力度 3、 据实上报不良行为,将上报不良行为纳入事中事后监管考评内容。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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