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德敏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根据中方委干[2025]52号,中方县公安局以下同志职务(职级)任免如下:
胡德敏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许强同志任县公安局中方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陈武银同志任县公安局泸阳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甄晗同志任县公安局工业园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浩同志任县公安局花桥派出所教导员;
向阳同志任县公安局桐木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花桥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周伟伟同志任县公安局新建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铁坡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曾智同志县公安局新建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曾祥意同志任县公安局铁坡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潘栋梁同志任县公安局接龙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杨凯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教导员:
陈辽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留置看护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袁家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敬鹏飞同志任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职务;
免去杨仙来同志县公安局桐木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曾志华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科技信息化与大数据实战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学琴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党组书记职务;
陈琳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环境资源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森林中心派出所)政委(教导员),免去其县森林公安局党组副书记、政委职务;
彭佐其同志任县公安局新建森林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县森林公安局新建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陈启明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局)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教导员职务;
免去余萍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聂生金同志县公安局工业园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彭慧辉同志县公安局侦查中心教导员职务;
免去赵波涛同志县公安局防控中心教导员职务;
陈谜同志调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科技信息化与大数据实战大队)工作,免去其县公安局泸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丰凡同志调县公安局工业园派出所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